巴哈馬商標注冊概況
一、巴哈馬商標概況
巴哈馬商標法最早頒布于1906年,先后于1959年、1960年兩次進行修改,并于1965年頒布了工業產權法規,1967年6月1日正式生效至今。
巴哈馬商標權的獲得基于使用在先原則。
商品商標、系列商標、聯合商標、證明商標、防御商標及彩色商標均可在巴哈馬申請注冊。
商標注冊僅限于具體的商品或商品類別。每個類別需提交一份商標申請。
巴哈馬是(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成員國。
二、巴哈馬商標注冊所需資料
1、申請人的中英文名稱和地址,以法人申請,附營業執照或有效登記證明fuyin件加蓋公章1 份;以自然人申請附個人shenfen證明文件1份;
2、需要保護的類別和商品/服務名稱;
3、商標圖樣;
4、委托書簽署且需要公證及使館認證。
巴哈馬商標法最早頒布于1906年,先后于1959年、1960年兩次進行修改,并于1965年頒布了工業產權法規,1967年6月1日正式生效至今。
巴哈馬商標權的獲得基于使用在先原則。
商品商標、系列商標、聯合商標、證明商標、防御商標及彩色商標均可在巴哈馬申請注冊。
商標注冊僅限于具體的商品或商品類別。每個類別需提交一份商標申請。
巴哈馬是(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成員國。
二、巴哈馬商標注冊所需資料
1、申請人的中英文名稱和地址,以法人申請,附營業執照或有效登記證明fuyin件加蓋公章1 份;以自然人申請附個人shenfen證明文件1份;
2、需要保護的類別和商品/服務名稱;
3、商標圖樣;
4、委托書簽署且需要公證及使館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