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不規范使用,隨意變更字體圖案
《商標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商標注冊人在使用注冊商標的過程中,自行改變注冊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
可見,商標注冊人在使用注冊商標的過程中,在享有法律賦予權利的同時,還必須遵守有關商標使用管理的規定,絕不能認為商標注冊了就可以隨意使用。
從《商標法》的角度,不規范使用商標,輕者,受到行政執法部門的行政處罰,甚至導致商標專用權的喪失;重者,可能構成侵權。此外,隨意變更字體圖案等也非常不利于品牌塑造和傳播。
可見,商標注冊人在使用注冊商標的過程中,在享有法律賦予權利的同時,還必須遵守有關商標使用管理的規定,絕不能認為商標注冊了就可以隨意使用。
從《商標法》的角度,不規范使用商標,輕者,受到行政執法部門的行政處罰,甚至導致商標專用權的喪失;重者,可能構成侵權。此外,隨意變更字體圖案等也非常不利于品牌塑造和傳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