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注冊公司的要求

公司類型:
在丹麥,商業(yè)組織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幾種:私人有限責任公司(Private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ies)、公共有限責任公司(Public Limited LiabilityCompanies)、合伙(Partnerships)、有限合伙(Limited Partnerships)、合作社(Cooperative Societies)、聯(lián)合所有船公司(Joint-ownership ShippingCompanies)、獨立機構/基金/基金會(IndependentInstitutions/Foundations/Funds)、集團公司(Group)。
注冊丹麥公司需提供的材料:
1、公司名稱(英文)
2、注冊地址
3、至少1位股東身F證復印件或護照復印件(至少一位股東)
4、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加蓋指紋,需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局蓋章;(我方提供樣本)
5、股東資料在戶籍所在地公證, 丹麥駐中國大使館蓋章
6、注冊資本銀行到位證明(資本17000歐元)
注冊條件
1、需要至少1個股東(無國籍限制)
2、至少1個董事或總經(jīng)理(無國籍限制)
3、最低股份資本為5萬丹麥克朗,可選擇支付部分股本,最少支付股本的25%(1.25萬丹麥克朗)
4、需在實際辦公地址
5、如果注冊公共有限公司則需要其中一個發(fā)起人是歐盟國公民
6、公共有限公司發(fā)起人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實體
7、私人有限公司發(fā)起人是個人(無國籍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