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公司的稅收政策
營商優惠
印尼提供若干投資優惠措施,例如稅務寬免、免稅期及進口關稅豁免。
主要稅賦和稅率所得稅:2008年7月17日印尼國會通過了新《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最高稅率從35%降為30%,分為四檔,5000萬盾以下,稅率5%;5000萬盾至2.5億盾,15%;2.5億盾至5億盾,稅率25%;5億盾以上者,稅率30%。企業所得稅率,2009年為過渡期稅率28%,2010年后降為25%。印尼對中、小、微型企業還有鼓勵措施,減免50%的所得稅。
增值稅:一般情況下,對進口、生產和服務等課征10%的增值稅。
印花稅:是對一些合同及其他文件的簽署征收3000或6000印尼盾的象征性稅收
提供的所得稅優惠包括:
(1)企業所得稅稅率為30%(根據新《所得稅法》,2010后為25%),可以在6年之內付清,即每年支付5%;
(2)加速償還和折舊;
(3)在分紅利時,外資企業所繳納的所得稅稅率是10%,或者根據現行的有關避免雙重征稅協議,采用較低的稅率繳稅;
(4)給予5年以上的虧損補償期,但最多不超過10年。上述所得稅優惠,由財政部長頒發,并且每年給予評估。
印尼也在巴淡(Batam)、民丹(Bintan)和吉里汶(Karimun)設有自由貿易區。這些自由貿易區獨立于印尼的關稅區域外,進口商品毋須支付關稅及其他稅項。
印尼提供若干投資優惠措施,例如稅務寬免、免稅期及進口關稅豁免。
主要稅賦和稅率所得稅:2008年7月17日印尼國會通過了新《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最高稅率從35%降為30%,分為四檔,5000萬盾以下,稅率5%;5000萬盾至2.5億盾,15%;2.5億盾至5億盾,稅率25%;5億盾以上者,稅率30%。企業所得稅率,2009年為過渡期稅率28%,2010年后降為25%。印尼對中、小、微型企業還有鼓勵措施,減免50%的所得稅。
增值稅:一般情況下,對進口、生產和服務等課征10%的增值稅。
印花稅:是對一些合同及其他文件的簽署征收3000或6000印尼盾的象征性稅收
提供的所得稅優惠包括:
(1)企業所得稅稅率為30%(根據新《所得稅法》,2010后為25%),可以在6年之內付清,即每年支付5%;
(2)加速償還和折舊;
(3)在分紅利時,外資企業所繳納的所得稅稅率是10%,或者根據現行的有關避免雙重征稅協議,采用較低的稅率繳稅;
(4)給予5年以上的虧損補償期,但最多不超過10年。上述所得稅優惠,由財政部長頒發,并且每年給予評估。
印尼也在巴淡(Batam)、民丹(Bintan)和吉里汶(Karimun)設有自由貿易區。這些自由貿易區獨立于印尼的關稅區域外,進口商品毋須支付關稅及其他稅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