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招商銀行在廣州舉行的一次大型離岸業務推介會,吸引了許多境內外跨國企業的目光。 據招行人士介紹,離岸業務是指銀行吸收非居民的資金并為非居民提供金融服務的銀行創新業務。針對的目標客戶群是境外(含港澳臺地區)的個人、法人(含在境外注冊的中資企業)、政府機構、國際組織等非居民。1989年,經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管局批準,招商銀行成為全國首家開辦離岸業務的銀行,此后國內其他銀行也都陸續開辦了離岸業務,如離岸賬戶。 一般來說,銀行的離岸業務包括接受離岸公司、個人等非居民的外匯存款、對其發放外匯貸款,為境外公司企業提供擔保和見證,各項國際結算業務,辦理承兌匯票、貼現、提供貿易融資便利等。在這些基本業務基礎上,各家銀行又開發出了不少有特色的離岸金融服務品種。 如“離岸備用信用證擔保項下國內人民幣授信業務”,企業只需將境外資金存放在招行離岸業務部,由離岸業務部向招行國內分行開出備用信用證,國內分行即可據此向國內外商投資企業提供人民幣授信。而利用招行的“離、在岸背對背信用證業務”,境外公司可以借助國內關聯公司的實力,無需提供任何擔保和抵押條件,以信用方式對外開出信用證。“國際保理項下離、在岸聯動融資業務”集國際保理、國內融資為一體,招行離岸業務部在為境外公司提供應收賬款管理的同時,還可由國內分行為國內關聯公司提供融資款項。 此外,實力雄厚的大型跨國企業集團若能獲得該行的“全球統一授信”額度,該授信額度就可被集團下屬全球子公司共同使用,大大減少貸款環節,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有專家認為,無論是對于跨國經營的大型企業集團的海外公司,還是對于將業務重心和管理人員集中在國內的境外中小型企業,抑或國內外商投資企業的境外股東、國內民營企業的海外公司、在境外上市的紅籌公司等,銀行的離岸業務都能找到發揮作用的平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