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表明,他已申報了英屬維爾京公司的股份。反對派梁國雄質問,梁振英何時公布英屬維爾京公司的業務詳情,更惡意指控梁振英“帶頭逃稅”。梁振英首先反駁稱,梁國雄認為離岸公司等于逃稅是“有違基本的商業常識”。他重申,香港制度沒有規定要求公職人員公布離岸公司資料,但他“已經按照要求公布了,而且額外把公司交給一位受託人”。梁國雄亦要求梁振英讓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查看其英屬維爾京公司資料,梁振英表示,政府已經“逐步根據李國能法官的建議來落實”。 梁振英已按守則申報持有一間英屬維爾京注冊公司的99%股份,以及戴德梁行一間海外公司的700多萬股份;梁振英并無參與實際業務運作,并會把持有的公司股份以信託形式處理。林鄭月娥昨亦指出,“行政長官早已經辭去戴德梁行的所有行政職務,他曾經持有Wintrack Worldwide(BVI)及其附屬公司的股權,以及DTZ Holdings Plc及附屬公司的股權,行政長官亦主動提出轉移去信託,并已經完成有關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