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6月24日發布通知,決定取消對外商投資(含臺、港、澳投資)的公司首次出資比例、貨幣出資比例和出資期限的限制或規定,同時除特殊規定外,取消公司最低注冊資本的限制。 但公司注冊資本和投資總額的比例仍需符合《關于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注冊資本與投資總額比例的暫行規定》及其他現行有效規定。 通知還提到,除國務院規定暫不實行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的行業外,不再審核公司注冊資本的繳付情況。《決定》廢止了《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營各方出資的若干規定》及《〈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營各方出資的若干規定〉的補充規定》,修訂了《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 施條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和《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關于注冊資本出資的內容,各級商務主管部門應認真遵照執行。 在此之前,國務院決定派出督查組,對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開展全面督查。本周三起,國務院各督查組將派出8個組分別督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