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系西南政法大學副教授 和靜鈞) 近日有消息透露,中國政府已經與美國財政部草簽了一份互惠協議,協議要求中國向美國提供美國公民金融賬戶信息,而作為回報,美國將中國公民美國賬戶信息提供給中國政府。 這份協議可視為我國為建立海外資產申報制度而作出相關信息透明化的基礎工程。建立海外資產申報制度,一方面有利于我國合理布局稅種及稅率,如海外資產稅或海外資產轉移稅,擴大財政收入。據估計,中國人在海外資產已經達到6000億美元,而且每年都在高速增長。另一方面,將有利于打擊腐敗,追索轉移或流失到海外的涉腐資產。這些涉腐資產,一部分是外逃官員帶到國外的,另一部分,是“潛伏”于國內的腐敗官員偷偷轉移到國外的資產。鑒于當前反腐力度不斷加大,建立海外資產申報制度更具有現實意義。 一般而言,獲取一個國家公民的海外資產賬戶信息,可有這樣的路徑安排:一是當事人自主申報,如美國法律要求凡海外資產超1萬美元的美國公民,須申報并繳稅;二是通過雙邊互惠協議,雙方向對方提供相關信息,并為獲取相關信息提供便利,如這次中美雙方的金融信息協議;第三,則是提供海外金融服務的當事國建立面向其它主權國家有關部門的查詢機制,如瑞士今年起將公開存款人信息,所有主權國家可申請查詢。不過,目前仍有一些被稱為“避稅天堂”的離岸金融產業國,還在刻意為存款人隱瞞相關信息。 今年1月1日,《國務院關于修改國際收支統計申報辦法的決定》正式施行,擁有海外金融資產和負債的中國居民個人,必須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規定,申報相關情況。這一規定是上述所列的信息獲取路徑的第一種,即自主申報。然而,所申報的信息是否準確,完全依賴于申報者的個人誠信,貪官或腐敗者是不可能如實提供這些信息的,偷稅漏稅者也會利用監管者無法核實信息真偽的弱點,千方百計地虛報或瞞報相關信息。自主申報,必須要配套一個監管者的抽查核對機制,抽查核對機制又依賴于監管者擁有權威的途徑來核實所申報的信息。目前來看,中美之間一旦建立了信息便利互惠關系,美方將有可能依協議向中方報告相關權威信息。鑒于中國居民個人的海外資產有相當一部分可能在美國,中美這一互惠協議,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解決中國公民海外賬戶信息不透明的狀況。 海外賬戶信息透明化,也有利于促進國內賬戶及資產信息透明化。互惠協議的一個法理點是:雙方都應基于同一水平或同一程度的努力與謹慎。我們在要求外國伙伴提高透明度之時,也會自然促進我們自己的透明度上升。努力了多年的不動產信息統一登記,現在已經有了可預見的結果,這些將大大有利于反腐和防腐。 反腐防腐是個系統工程,只局限于國內或地方某一“子系統”的反腐,已經無法有效遏制腐敗。以資產信息為結構面,把系統擴大到覆蓋國內與國外的個人資產,就能讓貪腐者斷絕以為資產轉移出國就萬事大吉的想法。 原文標題:深圳特區報評論:提供海外賬戶信息有利于反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