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恩島政府宣布,《2018年反洗錢和其他金融犯罪(雜項修正案)法》已獲得皇家批準,現在已成為法律。 它為居住在馬恩島的外國受托人和不受監管的受托人引入了新的行為準則。此外,還有對基金會和變更的記錄保存要求,明確了公司注冊處處長審查和調查向注冊處提交的相關文件的權力。 由于未能及時向執法當局提供信息,財政制裁有所增加。這也清楚地表明,在海外犯下諸如偷竊或偽造等不誠實行為的部分,這些案件可以在Manx法院提起公訴。 首席部長Howard Quayle評論說:“馬恩島非常認真地承擔起作為國際商務中心的責任。我們在洗錢和資助恐怖主義方面保持零容忍立場。這項立法進一步證明了《政府方案》中所概述的承諾,即改變MONEYVAL所建議的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