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離岸快車網友,來自臺灣臺北 離岸咨詢顧問 LarryChiu158 讓我來說明一下離岸公司不再繼續使用時,如何處理。 1)免稅天堂可以採不再續繳年費(Annual Fee)方式處理,例如: BVI,貝里斯、塞舌爾、英屬安奎拉等,除非是大陸公司有轉投資,要辦理撤資,需要申請正式注銷證明給會計師作帳,或者你是人頭董事股東等狀況外,把銀行帳戶關掉,并通知代辦公司不續繳年費,而此部分是不用收費的,也最簡便。 很多朋友通常認為不再續繳年費,離岸公司會自動注銷。答案對一半,注冊局會在固定時間將這些公司除名,但不是馬上除名,有的需要十年,有的二年,依注冊地規定。 另外,請注意!! 我一直強調客戶找到合格的代辦公司是很重要的,貴一點沒關系,對客戶比較有保障,有些不肖業者把舊客戶不再用的離岸公司,再轉賣給其他客戶,而就是有些客戶喜歡買有年限的公司,用於特殊金融操作。 2)辦理正式注銷程序 我建議香港公司、新加坡公司與美國常見的德拉瓦公司、內華達公司等,若確定不再續用時,最好付費申請正式注銷程序,委託原先代辦公司處理即可。為什么呢? 由於這些公司本來就不是免稅公司,僅是在特定的操作模式下,可享受稅務優惠福利,在臺灣,也有很多客戶的觀念常被業務人員搞得不清不楚。由於不是免稅公司,所以當公司有發生欠稅情況,你又不清楚或者不去理會,當地稅局若發現此公司有欠稅或逃稅行為時,是會予以重罰的,例如美國德拉瓦(Delware)公司今年在海外帳戶的價值超過一萬美金,則需要在明年的6月30日前,向美國財政部申報FBAR表格,若不申報被抓到,行政處罰十萬美金或帳戶余額的一半,取其高,嚴重的話,還有可能面臨刑期的問題。 僅是利用BVI公司做貿易、理財,若已沒有在使用,可以不再續繳年費,把公司帳戶的錢分給股東,最后,將帳戶關掉即可。過了一年想使用,可以重新設立一間新的,或者補付年費與罰款即可恢復原先的BVI公司。 原文出處:http://www.lxbsy.com/question/32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