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授權業概覽
- 不少國際授權商及授權代理商選擇以香港作為策略基地,拓展在亞洲特別是中國內地的授權業務。
- 香港是授權商、授權經營商、代理商和制造商匯聚的理想平臺,擁有多項明顯優勢,包括保護知識產權、恪守商業合同、分銷網絡發達、優質授權經營商云集、業界人才濟濟、市場觸覺敏銳,以及與內地商貿聯系密切等。
- 自2002年起每年一度的香港國際授權展,是亞洲備受推崇的授權展覽會,有助鞏固香港作為區內授權業務中心的地位。2018年1月舉行的第16屆香港國際授權展,吸引超過100個國家和地區逾22,000名業內人士參觀,其中包括生產商、授權經營商、零售商和分銷商等,來自全球各地的380多家參展商展出逾1,000個品牌及授權項目。
- 中國內地的授權產品市場增長迅速,根據The Licensing Letter網站提供的最新數據,2013至2016年,這個市場增長約22%,總額達67億美元。2016年,中國內地是亞洲第二大授權產品零售市場,僅次于日本,占區內授權產品零售額33.1%。
- 2010年,國際授權業協會(LIMA)在香港開設辦事處,作為區域樞紐,旨在協助會員拓展東南亞授權業務市場及擴大商業網絡。
香港授權業市場特點
香港的授權業務市場在1990年代初開始形成,雖然發展歷史較短,但現已成為亞洲高度發達的授權業務市場。在香港,來自美國和日本的卡通人物角色及娛樂授權項目深受歡迎,情況與亞洲及全球市場相似。
香港消費者緊貼最新市場潮流,時尚授權產品及高端國際品牌在本港大有銷路。授權產品類別主要有食品、飲料、玩具、書籍、禮品、文具、電腦用品,以及連鎖快餐店和銀行的促銷物品。香港是亞洲的購物及娛樂勝地,吸引眾多運動品牌在本地開展授權業務。
香港授權業服務提供者
香港本地發展的品牌和授權項目不多,不過,許多國際授權商,如華納兄弟(Warner Bros.)、美泰(Mattel)及美國職業籃球協會(NBA)等,已在本港設立辦事處,其中不少是該授權商在亞洲的地區總部。同時,許多國際知名授權商向香港授權代理商獨家提供授權項目,拓展亞洲業務。
一些港商如YGM貿易等,也成為歐洲設計師品牌的授權經營商,負責中國內地和亞洲其他市場的銷售及分銷業務。香港有些授權代理商本身也是本土項目的授權商,B Duck便是一例。本港許多授權業者是中國許可貿易工作者協會香港支會的會員。一些國際授權代理商和品牌管理公司,包括來自歐洲、日本和美國的企業,如艾康尼斯品牌集團(Iconix Brand Group),也在本港設立辦事處,以香港為跳板,開拓大中華地區及東南亞市場。
服務貿易
香港是亞洲區主要的授權活動中心,本港授權業務的重要性可見一斑。香港本地業務通常只占授權商和授權代理商整體業務的一小部分,他們在亞洲其他國家較為活躍。
香港與世界各地之間的授權活動情況,多少可從知識產權使用費的跨境支付反映出來。
業界發展
- 2017年,全球授權產品零售額達2,716億美元,北美洲依然是授權商品及服務的最大市場,占全球市場總額58%。與此同時,北亞及拉丁美洲的增幅最大,分別增長6.2%及7.6%。
- 授權已發展為全球性業務。據國際授權業協會估計,目前全球授權產品收入逾40%來自美國以外地區,而10年前只有十分之一。同時,中國和東南亞等發展中經濟體是授權公司拓展業務的新焦點。
- 中國內地是增長迅速的授權產品市場,總值由2015年的63億美元增至2016年的67億美元,增幅7%。中國內地是全球第五大授權產品市場,在亞洲排名第二,排在日本之后。
- 現時不少票房大片都在多個市場同步公映,以營造哄動全球的聲勢,而國際合拍電影也與日俱增,跨境娛樂項目在全球授權業務市場的比重也隨之上升。舉例來說,華納兄弟通過電影《哈利波特》(Harry Potter)的各類授權交易,成功創造可持續的收入來源。其中,華納兄弟與環球影業授權合作的「哈利波特魔法世界」(Wizarding World of Harry Potter)主題公園于2010年在奧蘭多環球影城(Universal Orlando)開幕,占地20英畝。
- 2017年,以全球授權產品銷路來說,娛樂/人物角色依然是最大授權產品組別,零售額達1,215億美元,占全球授權市場44.7%。企業/品牌商標是第二大授權產品組別,零售額達558億美元,占全球授權市場20.5%。
- 互聯網及流動商貿對國際授權業務影響甚大。現時,人物角色、流行玩意、品牌和時裝潮流透過網絡在全球極速傳播,縮短了產品由授權概念到上架零售的時間。隨著互聯網在亞洲日趨普及,加上擁有數碼產品的人越來越多,數碼媒體以及網上視像和游戲,例如憤怒鳥(Angry Birds),在推廣授權產品時發揮重要作用。社交媒體特別是臉書(Facebook)也是推銷新授權項目的重要渠道。在亞洲,手機游戲及LINE Friends等社交網絡平臺的人物角色,成為日益受歡迎的授權項目。
- 近年,零售商與授權商進行品牌合作的風氣甚盛。一些授權經營商或零售商與國際授權商合作,推出限量版或特定人物角色產品系列。舉例來說,LINE設有永久店及臨時店銷售LINE Friends商品,并與香港插畫家合作,在應用程式內推出特別版的LINE貼圖。此外,萬代(Bandai)向時代廣場授權,在香港為卡通人物高達(Gundum)舉辦Gundum docks at Hong Kong II展覽。中華書局(香港)與創立日本卡通人物Tapu Tapu the Panda的Futaba Ltd (Japan)合作,在旗下兩家書局舉辦Tapu Tapu the Panda推廣活動。
- 公營機構和私營機構均致力推動香港成為國際授權中心。舉例來說,香港政府于2011年11月與內地政府簽署首份知識產權合作協議,加強雙方在法律、教育和人員培訓等領域的合作。第七屆亞洲知識產權營商論壇于2017年12月舉行,由香港政府、香港貿發局及香港設計中心聯合舉辦,為期兩天,2,500多名設計、研發、金融及法律界專業人士和商界領袖,以及知識產權交易商參加,討論主題之一是知識產權商業實務。
- 香港國際授權展自2002年舉辦以來在亞洲廣受推崇,有助進一步推廣香港作為區域授權業務中心的地位。2018年1月舉行的第16屆香港國際授權展吸引來自超過100個國家和地區逾22,000名業內人士參觀,其中包括制造商、授權經營商、零售商和分銷商等。大會滙聚來自全球各地380多家參展商,展出逾1,000個品牌及授權項目。授權展期間安排了600多場商貿配對會議,協助業者探索新合作機遇。
- 亞洲授權業會議2018與香港國際授權展同期舉行,來自多個國際品牌和授權業不同領域的30名專家,就亞洲授權業務的新機遇和策略發表演講。此活動也是國際授權業務行政人員與業內人士互相交流聯系的平臺,有助收集最新業界資訊和開拓新商機。
- 香港業界領袖于2011年成立亞洲專利授權業協會,旨在促進香港作為國際授權樞紐的地位。同年,創意創業會舉辦首屆跨產業「創」+「造」配對會,目的是為本地授權者(如卡通人物創作者和平面設計師)與授權代理商和企業之間搭建合作平臺,締造商業協同效應。
中國內地授權市場欣欣向榮
全球授權業務市場普遍停滯不前,不過,亞洲地區授權活動卻不斷增長,尤以中國市場為然。中國內地是增長迅速的授權產品市場,由2013年至2016年,總值由55億美元升至67億美元,增幅約22%。雖然發展歷程較短,但由于經濟規模龐大,中國內地現已成為亞洲第二大授權業務市場,僅次于日本。
在中國內地,電子商貿已成為授權業界的重要趨勢之一。許多外國品牌和授權項目通過網上零售(B2C)平臺,在中國內地迅速流行,這些平臺往往需要授權商提供更多支持和資源。例如,籃球運動品牌NBA在阿里巴巴的「天貓」建立網上商店,有助鞏固其在中國消費市場的地位。NBA中國借助新浪微博等社交媒體平臺的營銷影響力,建立網上球迷俱樂部,通過與消費者互動推廣NBA授權產品。
現時,人物角色是中國內地授權業者主要的經營類別。近年來,內地自創的授權項目越來越多,深受歡迎的角色有喜羊羊與灰太狼、巴啦啦小魔仙以及鎧甲勇士等。
香港授權代理商在中國內地和東南亞擁有強大網絡,是許多外國授權商在拓展區內商機的首選合作伙伴。以香港為基地的授權公司是內地的主要授權經營業者,紛紛在上海和廣州等城市開設辦事處,發揮不同職能。
另一方面,香港擁有廣泛的國際網絡,而且授權業者資源豐富,能夠提供質素昭著的授權服務,包括公關支援及人才培訓等,因而成為內地企業向海外推廣品牌及商標的最佳門戶。內地企業對授權服務的需求與日俱增,勢將推動香港授權業邁向更高水平。
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CEPA)
根據CEPA規定,內地市場進一步向香港產品開放,而港商也可擴大在內地的分銷業務。
2014年,內地與香港簽署《關于內地在廣東與香港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的協議》,并于2015年3月生效。此外,在《服務貿易協議》下,自2016年6月起,把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的地域范圍由廣東省擴展至內地全境。根據《服務貿易協議》,香港服務提供者在中國內地提供零售及批發服務,可享有國民待遇 。香港與內地每年簽署CEPA補充協議,累計已有10份,均以正面清單列出開放措施,但這兩項最新的CEPA協議則不同,采用正面和負面清單的混合模式,允許香港服務提供者優先進入內地市場。
授權交易的成功關鍵在于行之有效的分銷。鑒于外國授權商都選擇與對知識產權有充分保護,服務與國際慣例接軌的分銷商合作,因此能夠善用CEPA商機在內地拓展業務的香港公司,將會是外國授權商致力爭取合作的分銷商。
在內地設廠的香港制造商,若已建立分銷渠道,或與信譽良好的香港分銷商合作,更有條件成為外國流行授權產品的授權經營商。由于現時所有符合原產地規則的香港產品均可按零關稅輸入內地,其中不少是熱門的授權產品,因此香港制造商及授權經營商也可受惠于CEPA。
[1] 《服務貿易協議》在負面清單訂明圖書、報紙、雜志及文物的批發銷售服務不在受限制范圍內,并在正面清單內納入這些服務,允許香港服務提供者在內地批發銷售有關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