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可以和人類的想象力媲美。”這是美國經濟學家司考特一句被后人廣為引用形容信托制度靈活性的經典名言。在西方國家,信托制度古老并且成熟,信托制度被用來管理家族財富同樣歷史悠久。
當代信托制度都是從英國移植而來,中國的信托制度同樣如此。以1979年10月中國國際信托投資公司成立作為中國信托業正式恢復的標志,信托行業在中國經過30多年的發展,歷經多次起落和整頓,目前已經成為僅次于銀行的第二大金融子行業。
然而,信托制度在西方國家廣為應用的領域——家族信托,在中國卻剛剛開始萌動。
家族信托的雛形可追溯到古羅馬帝國時期(公元前510年~公元前476年)。當時《羅馬法》將外來人、解放自由人排斥于遺產繼承權之外。為避開這樣的規定,羅馬人將自己的財產委托移交給其信任的第三人,要求為其妻子或子女利益而代行對遺產的管理和處分,從而在實際上實現遺產繼承權。
在美國,家族信托由來已久。最初是于19世紀末、20世紀初出現,即鍍金年代(Gilded Age)來臨之初由一些富裕家庭創造的 。早期的家族信托受相同的法律法規監管,設立家族信托方式較為單一。在經歷了長達25年的經濟繁榮時期后(被稱為美國的第二個鍍金年代),許多州的法律也變得更靈活,設立和運營家族信托也變得更加容易——富人因此更容易實現其財富規劃和傳承的目標。
中國現行《信托法》中所稱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信托法》并未給出家族信托的定義,但家族信托一般是以家庭財富的管理、傳承和保護為目的的信托,受益人一般為委托人的家庭成員。
隨著中國高凈值群體不斷擴大以及“富一代”面臨著事業和財富的代際交接和傳承,極具靈活屬性的信托制度是否會在家族信托領域再次煥發出榮耀的光芒,引發金融界無限遐想。
目前,國內已有平安信托和招商銀行推出了家族信托服務;農業銀行目前正在籌備家族事務所,上海信托宣布將著手為中國的企業家度身定制具有家族特色、家族文化的傳承規劃;北京信托表示應該把信托制度運用于家族信托,以解決家族財富發展、風險防范的問題。
平安破冰
國內金融機構已推出的家族信托產品可謂是鳳毛麟角。去年下半年,平安信托推出了被業內認為是首單真正意義上的家族財富傳承信托產品。
據本刊記者了解,這款產品總額度為5000萬元,合同期限為50年,客戶是年過40歲的企業家。根據約定,委托人將與平安信托共同管理這筆資產,委托人可通過指定繼承人為受益人的方式來實現財產繼承,收益分配方案根據委托人的要求來執行。
平安信托產品研發部相關負責人認為,家族信托不僅可以保障富二代、富三代的基本生活,還可以通過“附帶條件分配”有效約束信托受益人,避免因財產分割而起紛爭。與此同時,通過對遺產的整體運作把家族利益統一起來,繼承人可以參與或監督信托管理,但不能從其他繼承人手里謀取不正當利益。
中國信托業協會專家理事周小明指出,平安信托推出了的國內首款家族信托標志著家族財富管理信托在中國的正式起航。家族財富管理和傳承已經是第一代成功創業者迫切需要解決的棘手問題,深度挖掘信托的制度優勢,滿足家族財富管理需求,無疑有著巨大的市場前景。
從信托功能來看,信托公司的信托業務目前仍然以理財信托為主,包括融資類信托和投資類信托。相比于理財信托而言,服務信托的發展則一直比較緩慢。服務信托的主要功能是利用信托的制度優勢為客戶提供財產的事務管理,統計口徑上表現為事務管理類信托。
中國信托業協會數據顯示,2010年末,信托公司全行業服務信托的規模僅為5201.29億元,2011年小幅增長為6135.37億元,同比增幅僅為17.96%,遠低于同期高達58.27%的信托資產總規模的增長率。
服務信托從2012年開始進入快速增長軌道。2012年末,服務信托的規模達到了1.14萬億元,首次突破萬億元,同比增長達86.10%,占同期全行業信托資產規模的比例也由2011年的12.75%提升到15.28%,增幅遠高于同期55.27%的信托資產總規模的增長率。截至今年二季度末,服務信托規模繼續增加到1.75萬億元,占同期全行業信托資產規模的比例進一步提升到18.54%,與2012年底相比,增幅高達53.50%,同樣高于同期信托資產總規模的增長率。
在周小明看來,家族財富管理信托的開展,信托的服務功能將進一步得到發揮,服務信托也將進一步得到發展。
招行發力
在歐美國家,家族信托的業務往往都是信托銀行來開展的,由于國內目前是分業經營的體制,家族信托的開展要依賴于金融機構之間的合作。
北京信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時寶東認為,對家族信托的探索不僅僅是信托公司的責任,“家族信托絕不僅僅是信托公司的事,一旦一個家族把他的大部分財產設置成信托財產之后,隨之而來的就是資產管理,僅僅依靠信托公司肯定難以完成這樣的任務,所以,我相信未來這塊是很大的發展空間。”
實際上,除了國內的信托公司之外,銀行也不甘落后,在家族信托方面的探索也有所成績。今年7月,招商銀行宣布成立國內私人銀行第一單家族信托。
據本刊記者了解,招行推出家族信托的門檻是擁有5000萬元的金融資產,家族信托的期限是30年~50年,為不可撤銷的信托,在產品中融入了將信托資金與客戶其他資產隔離的法律保障,招行在其中承擔財務顧問與托管角色。
招商銀行私人銀行部常務副總經理王菁在接受本刊記者專訪時表示,在財富傳承方面,通過設定的分配條款,資金可在日常生活或者重大事項中支取,如子女上學、創業,贍養老人等;如果委托人去世,招行私人銀行將按照信托條款繼續完成約定事項,從而在無論委托人是否在世的條件下實現按照委托人意愿支付其財富。
招商銀行在此前推出的“家庭工作室”基礎上細分出“財富傳承家庭工作室”,致力于為超高凈值家庭提供定制化的財富保障與傳承方案,包括家族信托、稅務籌劃、法律咨詢。稅務籌劃包括,運用信托、離岸公司等工具進行的家族跨境投資稅務規劃、大股東企業上市稅務規劃、移民和財富傳承的稅務規劃;法律咨詢包括家庭關系中的婚姻資產保全、家族基金設立、境外資產保全等。
招行的家族信托業務主要由30多人組成的覆蓋各投資領域的團隊負責,對此還成立了由招行副行長丁偉牽頭的投資決策委員會。
“這項業務的推出是對前期客戶關系經營的檢驗,是對銀行、員工的信用度到一定程度后的成果,對機構本身的可靠性、服務團隊的專業性、法律架構的設計都有一定要求。”王菁稱,客戶需求的個性化要求較高,所以做一單的時間較長、復雜度較高。
談及目標群體,王菁指出,客戶主要是創業的第一代,當財富和事業積累發展到一定程度時會考慮代際傳承、財產保值及分配。“比如有一些顧客安排小孩30歲之前只能拿到基本保障生活的費用,30歲后需要一筆足額的創業基金;有一些客人回饋社會,捐贈給慈善機構,但對慈善機構的篩選也有一定需求。”王菁說。
記者了解到,目前招行所做的家族信托服務只能針對客戶在招行的金融資產,跨行資產尚無法實現,且信托資產還不能涵蓋實物或不動產。“實物房產我們正在研究,因為有些客戶提了要求。”王菁說,房產等實物管理比金融經營資產的難度要大很多,需要另設專業團隊,或與第三方合作機構建立長期關系。
家族信托的明天
在歐美國家,豪門家族通過家族信托來實現財富傳承是主流方式,如洛克菲勒家族、肯尼迪家族都設立有家族信托基金并成功運作;在中國香港的富豪中,李嘉誠、邵逸夫、楊受成等富豪家族均已成立了家族信托基金;中國內地的企業家中,SOHO中國董事長潘石屹、龍湖地產董事長吳亞軍等國內知名企業家設立家族信托的消息都曾見諸報端,不過,中國的富豪往往都是在境外設立家族信托來實現財產傳承。
雖然家族信托在國內尚屬新生事物,但業內人士普遍看好其未來的發展,記者了解,多家信托公司正在研究家族信托,并將推出相關產品介入此領域。
長安信托董事長高成程此前接受本刊記者采訪時指出,家族信托應該是信托公司未來的發展方向之一,只不過需要的過程會久一些。
在他看來,中國的富裕階層將大量資金交給金融機構來管理還需要一定的認識過程,“客戶在初期的認識過程會比較長,等到他們的理念比較西化和市場化,并且對受托人要有充分認可,這樣才會推進家族信托發展的速度。”
農業銀行私人銀行部總經理周宏亮認為,“國內的私人銀行客戶對家族信托還不太了解,對于信托傳承財富的功能還不太信任,對于家族事務所的推出,還需要前期的一個準備和功能推廣的過程。”
據周宏亮介紹,目前,農業銀行的家族事務所也在接觸和探討階段,已經派人多次去東南亞學習家族事務所的經驗,對于家族事務所發展成熟的印尼專門考察學習。
業內認為,目前制約國內家族信托發展的主要原因在于法規缺陷。由于國內信托財產登記、轉移等配套制度尚不完善,一定程度上給家族信托的發展帶來障礙。我國尚未建立信托登記制度,所以家族信托無法產生效力,這是阻礙家族信托業務發展的主要障礙。
北京信托首席研究員劉向東還指出了另一方面原因,中國是以流轉稅和所得稅為主的雙主體稅制,遺產稅遲遲沒有出臺。土地只有70年使用權,法律始終沒有明確規定附著于其上的商品房該何去何從,那么房產被置入家族信托并使后代受益的可能性也值得商榷。此外,國內理財機構的投資人才相對缺乏全球投資經驗,對于高凈值人士的跨境資產配置手段有限,這也會對財產保值增值帶來挑戰。
反觀海外,家族信托業已成熟,在信托的設立地點、受托人、信托財產和信托契約等方面相對完善,委托人可依據自身需求選擇相應的家族信托的設立方式。IBM創始人沃森曾設立了一筆數百萬美元的信托基金,以自己的孫輩為受益人,當其子孫年滿35歲就可以支配基金中各自的份額。日前因為離婚案而備受關注的媒體新聞集團掌門人默多克與鄧文迪的兩名女兒也在家族信托基金中享有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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