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源于時任安永會計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的胡定旭曾參與一家公司的管理及/或與該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有關聯,但同時安永是該公司自1995年12月31日至1997年12月31日財政年度的核數師。根據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條例,胡定旭也被視為核數師(審計師),因此香港會計師公會紀律委員會裁定胡定旭專業行為不當。
胡定旭曾任前安永會計師事務所遠東及中國區主席,為第九屆、十屆、十一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委員。2004年被香港特別行政區委任為太平紳士,2008年被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頒授金紫荊星章。2009年1月起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農行稱,截至公告日,根據董事會知悉的資料,其業務、營運及財務狀況未受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