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森堡的基本稅種有哪些以及稅率

非居民公司駐盧森堡分支機構的收入一般按正常企業所得稅(CIT)稅率納稅。市政營業稅通常僅適用于分支機構在盧森堡境內開展商業活動的情況。我們的會計師和稅務顧問熟悉這些挑戰,并為我們的客戶提供全方位的稅務服務。我們的服務不僅僅是準備和提交公司稅和私人稅的稅表。我們的綜合方法為客戶的所有問題提供個性化的答案。
下面討論盧森堡的不同類型的稅收
企業所得稅(CIT)
應稅收入低于 175,000 歐元(EUR)的企業可享受 15% 的企業所得稅。如果企業的應稅收入在 175,000 至 200,001 歐元之間,則按以下方式計算企業所得稅,。26,250 歐元+175,000 歐元以上稅基的 31%。應稅收入超過 200,001 歐元的公司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為 17%,盧森堡市的總體稅率為 24.94%(考慮到企業所得稅稅率7% 的團結附加稅,并包括 6.75%的市政營業稅)適用的)。
企業所得稅不適用于稅收透明的實體(例如普通合伙企業或有限合伙企業或歐洲經濟利益集團),除非它們吸引反向混合規則。
增值稅(VAT)
在盧森堡提供的商品和服務需繳納 17% 的增值稅(歐盟最低標準增值稅稅率),或者某些交易的增值稅為14%(例如,廣告小冊子、管理、某些葡萄酒和證券保管)8%(電力或天然氣供應),或 3%(例如食品[大多數酒精飲料除外];書籍[包括自盧森堡增值稅當局 2019 年5月 17 日發布第 793 號通知以來的電子書];醫藥產品,鞋類、配飾、廣播電視服務[成人娛樂除外;以及為14歲以下兒童設計的服裝,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標準費率、中間費率和折扣費率將降低1%分別為16%、13%和 7%。
關稅/進口關稅
根據歐洲法規,進入歐盟境內的貨物可能會被征收進口關稅/關稅。適用的費率取決于產品的性質和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