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企業所得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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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企業所得稅政策具有一些特點,主要包括:
兩級制稅率:自2018年4月1日起,香港實行了利得稅兩級制稅率。這意味著法團首200萬港幣的利潤按較低的稅率(8.25%)征稅,而超過這部分的利潤則繼續按標準的16.5%的稅率征稅。
稅務寬減:香港政府為了減輕企業稅務負擔,每年都有稅務寬減措施。例如,在某些年度內,企業可以享受高達75%的稅務寬減,每個個案的上限為20,000港幣。
報稅要求:香港公司在成立后的18個月左右會收到稅務局下發的利得稅稅表,公司必須在收到稅表后的三個月內完成報稅。此外,香港公司每年需要進行賬務審計,并向稅務局報稅。
年結日選擇:香港公司可以選擇任何一天作為會計年度的結束日,這提供了一定的靈活性以適應企業的經營需要。
兩級制稅率:自2018年4月1日起,香港實行了利得稅兩級制稅率。這意味著法團首200萬港幣的利潤按較低的稅率(8.25%)征稅,而超過這部分的利潤則繼續按標準的16.5%的稅率征稅。
稅務寬減:香港政府為了減輕企業稅務負擔,每年都有稅務寬減措施。例如,在某些年度內,企業可以享受高達75%的稅務寬減,每個個案的上限為20,000港幣。
報稅要求:香港公司在成立后的18個月左右會收到稅務局下發的利得稅稅表,公司必須在收到稅表后的三個月內完成報稅。此外,香港公司每年需要進行賬務審計,并向稅務局報稅。
年結日選擇:香港公司可以選擇任何一天作為會計年度的結束日,這提供了一定的靈活性以適應企業的經營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