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香港公司支付借款要稅務備案嗎?

稅務備案要求
適用情況:根據《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號),境內機構和個人向境外單筆支付等值5萬美元以上外匯資金時,應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備案。
免除備案的情況:特定情況下,如境外借款利息、外國政府(轉)貸款利息、擔保費、進出口貿易傭金、港雜費用等,無需辦理對外支付稅務備案。
稅務備案流程
備案時間:企業應在簽訂對外支付合同后的30天內向主管國稅機關進行對外支付合同備案。
提交資料:需提交的資料包括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表3份、合同復印件1份。對于不同類型的支付項目,還需提供相應的合同或其他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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