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香港公司注銷之后財務資料還要保留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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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即使在注銷之后,也需要保留財務資料至少七年,這是基于《稅務條例》的規定。這項規定的主要目的是為了確保公司在其運營期間的所有財務記錄都能夠被追溯,以備稅務機關審查或調查。
保留財務資料的主要原因包括:
稅務審計:稅務局可能會在公司注銷后的幾年內進行審計,以確保公司之前的稅務申報是準確的。
法律要求:根據香港法律,如果未能按照規定保留業務記錄,相關人士可能會面臨罰款,最高可達港幣10萬元。
法律責任:保留記錄有助于公司在未來應對任何潛在的法律糾紛或稅務爭議。
因此,盡管公司已經注銷,但其董事和股東依然有責任保存好公司的會計記錄及證明文件,這是董事的責任之一,也是證明董事所編制的財務報表及相關的會計賬目是正確的必要條件。
保留財務資料的主要原因包括:
稅務審計:稅務局可能會在公司注銷后的幾年內進行審計,以確保公司之前的稅務申報是準確的。
法律要求:根據香港法律,如果未能按照規定保留業務記錄,相關人士可能會面臨罰款,最高可達港幣10萬元。
法律責任:保留記錄有助于公司在未來應對任何潛在的法律糾紛或稅務爭議。
因此,盡管公司已經注銷,但其董事和股東依然有責任保存好公司的會計記錄及證明文件,這是董事的責任之一,也是證明董事所編制的財務報表及相關的會計賬目是正確的必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