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境外投資ODI備案的流程與要點
1.前期準備:
-企業內部決策:企業需召開董事會或股東會,就境外投資項目進行審議并形成決議,明確投資主體、投資金額、投資目的地、投資項目內容等關鍵事項。
-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詳細的境外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對投資項目的市場前景、技術可行性、財務效益、風險評估等方面進行全面分析和論證。該報告是ODI備案的重要申報材料之一,需具備專業性和可信度。
-資金來源證明:準備能夠證明企業境外投資資金來源合法合規的相關文件,如企業自有資金的財務報表、銀行存款證明、融資協議等。確保投資資金的來源清晰、穩定,不存在違法違規的資金流入。
-境外投資主體信息:整理和準備境外投資主體(如擬設立的境外公司或擬收購的境外企業)的基本信息,包括注冊地、經營范圍、股權結構、主要管理人員等資料。
2.申報:
企業通過商務部進行申報,填寫境外投資備案申請表,上傳相關附件材料,如企業營業執照、公司章程、董事會決議、可行性研究報告、資金來源證明、境外投資主體信息等。申報信息需準確、完整,與所提供的附件材料內容一致。
3.商務部門審核:
-地方商務主管部門初審:企業提交申報材料后,首先由注冊地所在的地方商務主管部門進行初審。初審主要對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合規性進行審核,如發現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會通知企業補充或修改材料。
-商務部復核:地方商務主管部門初審通過后,將申報材料轉報至商務部進行復核。商務部在復核過程中,會綜合考慮國家的產業政策、境外投資政策導向、投資目的地國家的政治經濟形勢等因素,對境外投資項目進行全面評估。審核結果一般分為通過、不予通過或要求補充材料三種情況。
4.發改委備案(核準):
根據境外投資項目的性質和規模,部分項目還需要在國家發展改革委或地方發展改革委進行備案或核準。對于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境外投資項目,實行核準管理;其他項目則實行備案管理。企業需按照發改委的要求,提交項目備案(核準)申請報告及相關附件材料,包括項目背景、投資主體基本情況、項目建設內容、投資估算、資金來源、經濟社會效益分析等內容。發改委審核通過后,出具境外投資項目備案(核準)文件。
5.外匯登記:
在取得商務部門的境外投資備案證書和發改委的備案(核準)文件后,企業需前往所在地銀行辦理外匯登記手續。銀行根據相關規定,對企業的境外投資外匯登記申請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為企業開立境外投資外匯賬戶,企業即可辦理外匯資金的匯出手續,用于境外投資項目的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