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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CAFTA)下的FORM E證書是一種原產地證明文件,用于證明從中國出口至文萊、柬埔寨、印度尼西亞、老撾、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和越南的貨物符合CAFTA項下享受優惠關稅的標準。因此,FORM E證書并不適用于非東盟國家如韓國。對于中國向韓國出口的商品,通常需要申請另一種形式的原產地證書,比如《亞太貿易協定》(Asia-Pacific Trade Agreement, APTA)項下的APTA證書,或者根據雙邊或多邊貿易協定的要求辦理特定的原產地證明。這些證書同樣具有重要的作用,確保出口商品能夠按照相應協定的規定,在目的地國家享受適當的關稅減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