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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B(Free On Board),俗稱“離岸價”“裝運港船上交貨”。買方負責派船接運貨物(指定貨代或承運人),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裝上買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時通知買方。貨物在裝運港被裝上指定船時,風險即由賣方轉移至買方。
“指定貨”操作流程例解
FOB指定貨,如何操作?
A、國內出口商(Seller/Shipper)
北京財華順科貿有限公司/Beijing CHS Co., Ltd.外貿人代表的就是這一方。
B、指定貨代(Appointed Forwarder)
深圳金泰達進出口有限公司/SHENZHEN JINTAIDA IMPORT & EXPORT CO.,LTD.
C、國外進口商(Buyer/Consignee)
Atlantic Food Ingredients Co.,Ltd/美國大西洋食品配料有限公司。
(1)A和C進行接觸、溝通、洽談,最終按FOB成交——C下單給A,買賣雙方簽訂國際貿易合同。
(2)A安排生產,或直接采購,或從庫存拿貨。備好貨之后,通知C,C指定自己合作的貨代B來跟A接觸,并操作此票貨物的發運。A開始和B直接接觸——安排貨物出運以及出口報關等。
(3)A也一直和C溝通,畢竟,C是A的真正客戶,B只是中間的一個貨代服務環節。但是,一般人不知道的是,還有一個D。
D、目的港清關代理
Global Logistics (New York) Co., Ltd/紐約環球物流有限公司。
在目的港New York,C一直是和D聯系的,而且C并沒有和B直接聯系。
怎么回事?B不是C指定的貨代嘛?
其實,國外客戶C真正指定的貨代是目的港的D——紐約環球物流有限公司——D才是C直接接觸的合作貨代。C會告訴D我有一票貨在中國已經備好,請D報價,并操作這票貨,最終運到紐約。
(4)D為了給C報價,就會找到起運港這邊的B,跟B說我有這樣的一票貨,要求B報價,B給D報價。然后D以B的報價為基礎加上一定的利潤,再給C報價。談妥后,D正式接受C的委托,并拿到A的聯系資料。然后D把A和C的聯系資料發給B;同時把B的聯系資料發給C,C再把B的相關資料發給A,A再跟B聯系安排出運事宜;也有可能B主動聯系A,因為B已經從D那里拿到了A的聯系資料。(有點繞)
總之,起運港這邊A和B直接聯系了,目的港那邊C和D直接聯系了。同時,起運港的A(賣方)和目的港的C(買方/客戶)直接聯系,目的港的D和起運港的B直接聯系。通常,A和D不直接聯系,B和C也不直接聯系。
奇怪,D和B是什么關系?
第一,合作代理的關系。B是D的起運港代理,D是B的目的港代理,或者互為代理。本文的例子就是合作代理的關系。
第二,分公司和分公司的關系。比如起運港的B為北京飛捷騰達貨運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目的港的D為北京飛捷騰達貨運代理有限公司紐約分公司。
第三,母公司和子公司的關系。
第四,分公司和辦事處的關系,或辦事處和辦事處的關系。
總之,B和D是互相合作或互為代理的關系。
(5)A和B聯系上后,確認貨好時間,配船訂艙,送貨報關,確認提單……完成整個出口的貨代操作流程。
問題又來了,提單怎么簽發?怎么流轉?
FOB運費到付,也就是貨到目的港后由C ——Atlantic Food Ingredients Co., Ltd/美國大西洋食品配料有限公司來支付。即買方支付。
首先
船公司向B(起運港貨代)簽發船東提單(Master Bill of Lading,簡稱MBL)。注意,MBL上的收/發貨人是這么顯示的:
Shipper欄:SHENZHEN JINTAIDA IMPORT & EXPORT CO.,LTD.(其實就是B)
Consignee欄:Global Logistics (New York) Co., Ltd.(其實就是D)
其次
B根據船公司向它簽發的MBL出具一份貨代提單(House Bill of Lading,簡稱HBL)。注意,HBL上的收/發貨人是這么顯示的:
Shipper欄:Beijing CHS Co., Ltd.(其實就是A,這才是真正的發貨人)
Consignee欄:Atlantic Food Ingredients Co.,Ltd.(其實就是C,這才是真正的收貨人)
HBL和MBL的內容,除了收/發貨人、提單號及提單上的抬頭(Logo)和簽章不一樣,其他內容一般都是一樣的。
當然,如果走海運拼箱,則MBL和HBL差別很大,因為拼箱貨,MBL是總提單,HBL是分提單,一個MBL對應多個HBL。
第三
A(發貨人)向B支付起運港的FOB本地費用(不包括運費、保費和目的港的一切費用)后,B會把貨代提單HBL給A。注意:給到A的是貨代提單。A跟C結算貨款,然后把從B得到的貨代提單轉給C。
第四
D向B結清相關費用后,B把船東提單MBL轉給D。D拿到船東提單。
第五
C(買方)憑借從A(賣方)那里拿到的貨代提單,到D那里換取船東提單。C要先向D支付運費以及相關費用,D才會把船東提單換給C。
最后
C憑借船東提單到船公司或其代理(船代)那里換取提貨單(D/O),拿到提貨單后,就可以辦理清關了……完成整個進口的貨代操作流程。
清關完畢,才能最終提貨。
一個完整的海運FOB指定貨操作流程大概就是這樣。有沒有感覺有點繞,有點暈?
通過這個例子,可以清楚地看到:
老外指定的貨代,只是目的港的清關貨代D,而起運港這邊的貨代B是由D找的,B跟老外C沒有直接的關系。
“指定貨”操作流程例解
FOB指定貨,如何操作?
A、國內出口商(Seller/Shipper)
北京財華順科貿有限公司/Beijing CHS Co., Ltd.外貿人代表的就是這一方。
B、指定貨代(Appointed Forwarder)
深圳金泰達進出口有限公司/SHENZHEN JINTAIDA IMPORT & EXPORT CO.,LTD.
C、國外進口商(Buyer/Consignee)
Atlantic Food Ingredients Co.,Ltd/美國大西洋食品配料有限公司。
(1)A和C進行接觸、溝通、洽談,最終按FOB成交——C下單給A,買賣雙方簽訂國際貿易合同。
(2)A安排生產,或直接采購,或從庫存拿貨。備好貨之后,通知C,C指定自己合作的貨代B來跟A接觸,并操作此票貨物的發運。A開始和B直接接觸——安排貨物出運以及出口報關等。
(3)A也一直和C溝通,畢竟,C是A的真正客戶,B只是中間的一個貨代服務環節。但是,一般人不知道的是,還有一個D。
D、目的港清關代理
Global Logistics (New York) Co., Ltd/紐約環球物流有限公司。
在目的港New York,C一直是和D聯系的,而且C并沒有和B直接聯系。
怎么回事?B不是C指定的貨代嘛?
其實,國外客戶C真正指定的貨代是目的港的D——紐約環球物流有限公司——D才是C直接接觸的合作貨代。C會告訴D我有一票貨在中國已經備好,請D報價,并操作這票貨,最終運到紐約。
(4)D為了給C報價,就會找到起運港這邊的B,跟B說我有這樣的一票貨,要求B報價,B給D報價。然后D以B的報價為基礎加上一定的利潤,再給C報價。談妥后,D正式接受C的委托,并拿到A的聯系資料。然后D把A和C的聯系資料發給B;同時把B的聯系資料發給C,C再把B的相關資料發給A,A再跟B聯系安排出運事宜;也有可能B主動聯系A,因為B已經從D那里拿到了A的聯系資料。(有點繞)
總之,起運港這邊A和B直接聯系了,目的港那邊C和D直接聯系了。同時,起運港的A(賣方)和目的港的C(買方/客戶)直接聯系,目的港的D和起運港的B直接聯系。通常,A和D不直接聯系,B和C也不直接聯系。
奇怪,D和B是什么關系?
第一,合作代理的關系。B是D的起運港代理,D是B的目的港代理,或者互為代理。本文的例子就是合作代理的關系。
第二,分公司和分公司的關系。比如起運港的B為北京飛捷騰達貨運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目的港的D為北京飛捷騰達貨運代理有限公司紐約分公司。
第三,母公司和子公司的關系。
第四,分公司和辦事處的關系,或辦事處和辦事處的關系。
總之,B和D是互相合作或互為代理的關系。
(5)A和B聯系上后,確認貨好時間,配船訂艙,送貨報關,確認提單……完成整個出口的貨代操作流程。
問題又來了,提單怎么簽發?怎么流轉?
FOB運費到付,也就是貨到目的港后由C ——Atlantic Food Ingredients Co., Ltd/美國大西洋食品配料有限公司來支付。即買方支付。
首先
船公司向B(起運港貨代)簽發船東提單(Master Bill of Lading,簡稱MBL)。注意,MBL上的收/發貨人是這么顯示的:
Shipper欄:SHENZHEN JINTAIDA IMPORT & EXPORT CO.,LTD.(其實就是B)
Consignee欄:Global Logistics (New York) Co., Ltd.(其實就是D)
其次
B根據船公司向它簽發的MBL出具一份貨代提單(House Bill of Lading,簡稱HBL)。注意,HBL上的收/發貨人是這么顯示的:
Shipper欄:Beijing CHS Co., Ltd.(其實就是A,這才是真正的發貨人)
Consignee欄:Atlantic Food Ingredients Co.,Ltd.(其實就是C,這才是真正的收貨人)
HBL和MBL的內容,除了收/發貨人、提單號及提單上的抬頭(Logo)和簽章不一樣,其他內容一般都是一樣的。
當然,如果走海運拼箱,則MBL和HBL差別很大,因為拼箱貨,MBL是總提單,HBL是分提單,一個MBL對應多個HBL。
第三
A(發貨人)向B支付起運港的FOB本地費用(不包括運費、保費和目的港的一切費用)后,B會把貨代提單HBL給A。注意:給到A的是貨代提單。A跟C結算貨款,然后把從B得到的貨代提單轉給C。
第四
D向B結清相關費用后,B把船東提單MBL轉給D。D拿到船東提單。
第五
C(買方)憑借從A(賣方)那里拿到的貨代提單,到D那里換取船東提單。C要先向D支付運費以及相關費用,D才會把船東提單換給C。
最后
C憑借船東提單到船公司或其代理(船代)那里換取提貨單(D/O),拿到提貨單后,就可以辦理清關了……完成整個進口的貨代操作流程。
清關完畢,才能最終提貨。
一個完整的海運FOB指定貨操作流程大概就是這樣。有沒有感覺有點繞,有點暈?
通過這個例子,可以清楚地看到:
老外指定的貨代,只是目的港的清關貨代D,而起運港這邊的貨代B是由D找的,B跟老外C沒有直接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