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重點稅制,不征收在香港以外進行的經營活動的利得稅
香港只有一種針對商業活動的稅制,即是按香港注冊公司在香港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利潤的16.5%的利得稅。香港沒有增值稅,沒有股息或利息稅。如果沒有在香港進行其業務, 基本上香港公司是不用繳交任何稅款。公司的活動發生的位置是公司的利潤是否在香港征稅的關鍵。如果,利潤是完全從香港以外的地方賺取,那么這些利潤不征稅,即使該公司的交易是通過該公司的香港銀行賬戶進行。
以下是不用繳交利得稅的例子:
◆公司在香港沒有實際的辦公室,只需使用我們收到的郵件地址;
◆該組織并沒有在香港的工作人員及其工作人員很少訪問香港(例如訪問量占總訪問量的每年不少于60天)
◆公司擁有一個海外辦事處及其工作人員和工作;
◆組織經香港與供貨商的談判和簽訂合同;
◆該組織沒有長駐香港的人員和接收客戶在香港銀行賬戶付款;
◆該組織有長駐香港的供貨商,不支付給供貨商的香港銀行賬戶;
◆該組織的商品不進入香港。
低稅率
利得稅的征收是按香港注冊公司在香港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利潤的16.5%。另外亦有為企業賺取的收入和支出設立的扣除和豁免。
收入
◆已收股息
◆支付任何存款存放于香港認可機構(不適用金融機構收取或應累算利息)所得的利息稅
支出(一般來說,所有為獲得應課稅利潤而產生的費用都能豁免)
◆呆壞賬(任何收回時應作為收入處理)
◆維修,用于生產利潤的物業,廠房及機器。
◆支出為注冊商標,設計或專利,并購買專利權或任何在香港使用的應課稅利潤的生產訣竅的開支。但是,購買專利權或任何訣竅來源于全部或部分由相關人則不能扣除。
◆科研,包括市場,管理和業務研究和技術教育受到一定的規則支付的開支
◆雇主的年度貢獻基金根據認可職業退休計劃,或保險根據這項計劃,或為這些目的的任何條款的合同每年保費支付,但任何一名雇員方面的限制至15%有關期間他的薪酬總額。
第一次發文,如有違規請管理員指正。
以下是不用繳交利得稅的例子:
◆公司在香港沒有實際的辦公室,只需使用我們收到的郵件地址;
◆該組織并沒有在香港的工作人員及其工作人員很少訪問香港(例如訪問量占總訪問量的每年不少于60天)
◆公司擁有一個海外辦事處及其工作人員和工作;
◆組織經香港與供貨商的談判和簽訂合同;
◆該組織沒有長駐香港的人員和接收客戶在香港銀行賬戶付款;
◆該組織有長駐香港的供貨商,不支付給供貨商的香港銀行賬戶;
◆該組織的商品不進入香港。
低稅率
利得稅的征收是按香港注冊公司在香港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利潤的16.5%。另外亦有為企業賺取的收入和支出設立的扣除和豁免。
收入
◆已收股息
◆支付任何存款存放于香港認可機構(不適用金融機構收取或應累算利息)所得的利息稅
支出(一般來說,所有為獲得應課稅利潤而產生的費用都能豁免)
◆呆壞賬(任何收回時應作為收入處理)
◆維修,用于生產利潤的物業,廠房及機器。
◆支出為注冊商標,設計或專利,并購買專利權或任何在香港使用的應課稅利潤的生產訣竅的開支。但是,購買專利權或任何訣竅來源于全部或部分由相關人則不能扣除。
◆科研,包括市場,管理和業務研究和技術教育受到一定的規則支付的開支
◆雇主的年度貢獻基金根據認可職業退休計劃,或保險根據這項計劃,或為這些目的的任何條款的合同每年保費支付,但任何一名雇員方面的限制至15%有關期間他的薪酬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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