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eVa - 協橋 - 吳衛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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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CEPA中避免雙重征稅的規定,香港成立的公司投資內地企業收取的股息所征收的預提稅,最高稅率由過去的20%減至10%。如香港公司持有派發股息的內地公司達到25%股權的話,預提稅稅率上限由10%減至5%。
香港居民及企業轉讓內地公司股份取得的收益征稅權歸于香港。如有關收益不屬營業收入或不是源自香港,在香港無須繳稅。如果被轉讓股份的內地公司的財產,主要由位于內地的不動產組成或所轉讓的股份相當于該內地公司至少25%股權,內地和香港均擁有征稅權,但通過抵免安排,不會出現雙重征稅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