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公司稅30%?有這么高嗎?
那天無意間和朋友在星巴克無意間聽到隔壁桌的人在聊德國開公司的稅,她大概說德國公司營利稅要30%,她對面的聽到很驚訝的趕腳,天啊!!30%?比中國還高??。x&&(@%&后面聽得不是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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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統計,德國企業稅賦綜合平均值是低于30%的,小公司而言,減掉免稅部分之后的營利部分,統一15%的營利稅。然后就是再一個個人所得稅15%到42%。
一般來說,在德國分兩個層次征收企業稅。
資合企業,如股份公司(AG)和有限責任公司(GmbH),需繳納公司所得稅(K?rperschaftssteuer),而人合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則需交納個人所得稅(Einkommensteuer)。兩種稅都由聯邦州的管理部門征收。
除此之外,所有的公司(包括資合企業、人合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都需要繳納營業稅(Gewerbesteuer),這種稅由公司所在的各城鎮政府征收。
公司所得稅(K?rperschaftssteuer)
標準公司所得稅(K?rperschaftsteuer)稅率統一為15%,針對企業留存(累積)的收益和被分派的收益。
但是,當受益被分配給股東后,股東必須支付這些利潤(即紅利)的個人所得稅。
團結互助稅(Solidarit?tszuschlag)
為了為國家統一提供資金,德國1995年引入了團結互助稅,為公司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查定金額的5.5%。
因此,團結互助稅是15%的公司所得稅的5.5%,兩者結合之后的稅率為15.825%。
公司稅改革
德國的公司稅改革幫助德國大幅降低了公司的平均稅務負擔——降低了約9個百分點,或近四分之一。平均的稅務負擔降低到了不到30%(假定平均市政營業稅稽征率為400%)。
實現這個大幅度減稅目標的方式之一就是將單一公司所得稅率從25%(該稅率適用到2007財年截止)降到了15%。
清償稅 (Abgeltungssteuer)
公司稅改革的另外一項內容就是廢除了過去關于個人資本收益的“半數收入程序”,而采取了清償稅:
在目前的”半數收入程序”中,所有紅利和投機收入的50%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參照股東個人所得稅率。
在改革后,所有紅利和投機收入需繳納25%的清償稅。
個人所得稅率低于25%的股東可以要求采用個人所得稅率。
該清償稅制度將會在2009年生效。
范例
應征稅收入為10萬歐元時,公司所得稅為收入的15%加上團結互助稅,即收入的15.825% 或15825歐元——收入還需要繳納營業稅(假設營業稅為14%或14000歐元)。
在扣除以上稅款后,如果收入被分配給了股東,剩下的70715歐元需要繳納額外的25%的清償稅。
如果紅利支付額為2萬歐元,銀行會將25%的清償稅,即5000歐元,直接轉給稅務部門。股東會收到15000歐元。
人合企業的個人所得稅 (Einkommensteuer)
人合企業,如合伙企業、無限責任公司、兩合公司和商業伙伴公司,以及個人獨資企業不是獨立法定單位實體,而是合作伙伴的聯合。通常合作伙伴自身享有各種權利,承擔各種義務。
因此,人合企業不需要繳納公司所得稅(K?rperschaftssteuer),而需繳納個人所得稅(Einkommensteuer),每個股東的個人稅率不同。
個人所得稅的起點如下:
超過免稅基本年收入7664歐元的收入需要繳納最低15%的所得稅。接著稅率逐漸上升到最高稅率,
最高稅率為42%,目前這個稅率適用于52152歐元以上的應稅收入。
對于年應稅收入在25萬歐元以上的居民,其超過25萬的那部分收入的稅率則要提高到45%。
團結互助稅 (Solidarit?tszuschlag)
為了為國家統一提供資金,德國1995年引入了團結互助稅。互助稅是公司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查定金額的5.5%。
因此,團結互助稅是每個合作伙伴個人所得稅的5.5%。如果一個合作伙伴的個人所得稅率為30%,綜合之后他需要承擔的稅率是31.65%。
公司稅改革
此項改革并未直接改變個人所得稅率。
但為了在人合公司和資合公司之間實現稅賦平衡,人合公司的留存收益(thesaurierte Gewinne)的個人收入稅率被限制在了29.8% – 28.25%加上團結互助稅。在將個人所得稅根據營業稅進行抵消之后,人合公司留存收益的平均稅收負擔和資合公司的公司所得稅就會基本持平。
在分發給合作伙伴之后,收入需要支付25%的稅款,前提是合作伙伴的認繳資本數額除去轉出資產的年度余額能夠超過公司的利潤或該合作伙伴在公司占的份額(excess withdrawals)。因此,分配收益的總稅務額最高可達為47.7%,與資合公司分配的紅利稅率符合。
營業稅 (Gewerbesteuer)
每個在德國從事經營活動的企業(所有以盈利為長期目標的獨立活動,其法律形式不限)都需要繳納與其應稅收入相對應的營業稅(Gewerbesteuer)。
自由職業者,如醫生、建筑師、律師或藝術家等從事的工作不屬于經營性商業活動,因此不需繳納營業稅。
營業稅稅負由兩個因素決定:
估定稅率(即標準營業稅稅基率)
每個城鎮規定的營業稅稽征率
目前,資合公司、人合公司和其他的商業活動的估定稅率已經降至3.5%。
營業稅稅基額則需要乘以適用的城鎮稽征率(Hebesatz),這是由每個城鎮自行決定的,對于該地區的所有公司都有效。
按照法律,城鎮稽征率不得低于200%(因此,總稅負的最低值為7%),在工業集中地區,稽征率可以高達490%。平均市政稽征率約為350%和400%之間。通常城市地區的稽征率比鄉村地區要高。
市政廳可以每年修改稽征率,但通常要保持穩定。
對于從事經營活動的自然人和人合企業,營業稅的免稅金額為24500歐元。
范例
某資合企業A年度應稅收入為100萬歐元,公司位于B市。
B 市的稽征率為380%。
A 公司的營業稅稅基為35000歐元,或其年度應稅收入的3.5%,35000還需要乘以380%的稽征率,所以A公司總的營業稅負擔為133000歐元。
團結互助稅 (Solidarit?tszuschlag)
營業稅不需要另征團結互助稅。
公司稅改革
營業稅估定稅率從過去的5%降到了現在的3.5%。
此外,納稅人可以將從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進行結算獲得更多優惠。過去,人合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可以按照1.8的權重因數將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進行結算。
在公司稅改革之后,這個權重因數上升了兩倍還多,達到了3.8。
因此,人合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的個人所得稅能夠按照營業稅稅基的3.8倍進行抵消。
另外一項變化就是增加了利息付款和營業稅估定稅基的財務承擔額。2007年以前,納稅時只需要考慮長期債務的總利息付款。從2008年之后,所有利息付款的一部分和財務承擔額需要加入稅基,因此主管機構不需要進行分辨長期債務和短期債務這一必要而又困難的工作。按照規定,所有利息付款的25%和財務承擔額都要加入營業稅估定稅基。房租、租賃或許可費用則只需考慮更低的比例。
一般來說,在德國分兩個層次征收企業稅。
資合企業,如股份公司(AG)和有限責任公司(GmbH),需繳納公司所得稅(K?rperschaftssteuer),而人合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則需交納個人所得稅(Einkommensteuer)。兩種稅都由聯邦州的管理部門征收。
除此之外,所有的公司(包括資合企業、人合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都需要繳納營業稅(Gewerbesteuer),這種稅由公司所在的各城鎮政府征收。
公司所得稅(K?rperschaftssteuer)
標準公司所得稅(K?rperschaftsteuer)稅率統一為15%,針對企業留存(累積)的收益和被分派的收益。
但是,當受益被分配給股東后,股東必須支付這些利潤(即紅利)的個人所得稅。
團結互助稅(Solidarit?tszuschlag)
為了為國家統一提供資金,德國1995年引入了團結互助稅,為公司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查定金額的5.5%。
因此,團結互助稅是15%的公司所得稅的5.5%,兩者結合之后的稅率為15.825%。
公司稅改革
德國的公司稅改革幫助德國大幅降低了公司的平均稅務負擔——降低了約9個百分點,或近四分之一。平均的稅務負擔降低到了不到30%(假定平均市政營業稅稽征率為400%)。
實現這個大幅度減稅目標的方式之一就是將單一公司所得稅率從25%(該稅率適用到2007財年截止)降到了15%。
清償稅 (Abgeltungssteuer)
公司稅改革的另外一項內容就是廢除了過去關于個人資本收益的“半數收入程序”,而采取了清償稅:
在目前的”半數收入程序”中,所有紅利和投機收入的50%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參照股東個人所得稅率。
在改革后,所有紅利和投機收入需繳納25%的清償稅。
個人所得稅率低于25%的股東可以要求采用個人所得稅率。
該清償稅制度將會在2009年生效。
范例
應征稅收入為10萬歐元時,公司所得稅為收入的15%加上團結互助稅,即收入的15.825% 或15825歐元——收入還需要繳納營業稅(假設營業稅為14%或14000歐元)。
在扣除以上稅款后,如果收入被分配給了股東,剩下的70715歐元需要繳納額外的25%的清償稅。
如果紅利支付額為2萬歐元,銀行會將25%的清償稅,即5000歐元,直接轉給稅務部門。股東會收到15000歐元。
人合企業的個人所得稅 (Einkommensteuer)
人合企業,如合伙企業、無限責任公司、兩合公司和商業伙伴公司,以及個人獨資企業不是獨立法定單位實體,而是合作伙伴的聯合。通常合作伙伴自身享有各種權利,承擔各種義務。
因此,人合企業不需要繳納公司所得稅(K?rperschaftssteuer),而需繳納個人所得稅(Einkommensteuer),每個股東的個人稅率不同。
個人所得稅的起點如下:
超過免稅基本年收入7664歐元的收入需要繳納最低15%的所得稅。接著稅率逐漸上升到最高稅率,
最高稅率為42%,目前這個稅率適用于52152歐元以上的應稅收入。
對于年應稅收入在25萬歐元以上的居民,其超過25萬的那部分收入的稅率則要提高到45%。
團結互助稅 (Solidarit?tszuschlag)
為了為國家統一提供資金,德國1995年引入了團結互助稅。互助稅是公司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查定金額的5.5%。
因此,團結互助稅是每個合作伙伴個人所得稅的5.5%。如果一個合作伙伴的個人所得稅率為30%,綜合之后他需要承擔的稅率是31.65%。
公司稅改革
此項改革并未直接改變個人所得稅率。
但為了在人合公司和資合公司之間實現稅賦平衡,人合公司的留存收益(thesaurierte Gewinne)的個人收入稅率被限制在了29.8% – 28.25%加上團結互助稅。在將個人所得稅根據營業稅進行抵消之后,人合公司留存收益的平均稅收負擔和資合公司的公司所得稅就會基本持平。
在分發給合作伙伴之后,收入需要支付25%的稅款,前提是合作伙伴的認繳資本數額除去轉出資產的年度余額能夠超過公司的利潤或該合作伙伴在公司占的份額(excess withdrawals)。因此,分配收益的總稅務額最高可達為47.7%,與資合公司分配的紅利稅率符合。
營業稅 (Gewerbesteuer)
每個在德國從事經營活動的企業(所有以盈利為長期目標的獨立活動,其法律形式不限)都需要繳納與其應稅收入相對應的營業稅(Gewerbesteuer)。
自由職業者,如醫生、建筑師、律師或藝術家等從事的工作不屬于經營性商業活動,因此不需繳納營業稅。
營業稅稅負由兩個因素決定:
估定稅率(即標準營業稅稅基率)
每個城鎮規定的營業稅稽征率
目前,資合公司、人合公司和其他的商業活動的估定稅率已經降至3.5%。
營業稅稅基額則需要乘以適用的城鎮稽征率(Hebesatz),這是由每個城鎮自行決定的,對于該地區的所有公司都有效。
按照法律,城鎮稽征率不得低于200%(因此,總稅負的最低值為7%),在工業集中地區,稽征率可以高達490%。平均市政稽征率約為350%和400%之間。通常城市地區的稽征率比鄉村地區要高。
市政廳可以每年修改稽征率,但通常要保持穩定。
對于從事經營活動的自然人和人合企業,營業稅的免稅金額為24500歐元。
范例
某資合企業A年度應稅收入為100萬歐元,公司位于B市。
B 市的稽征率為380%。
A 公司的營業稅稅基為35000歐元,或其年度應稅收入的3.5%,35000還需要乘以380%的稽征率,所以A公司總的營業稅負擔為133000歐元。
團結互助稅 (Solidarit?tszuschlag)
營業稅不需要另征團結互助稅。
公司稅改革
營業稅估定稅率從過去的5%降到了現在的3.5%。
此外,納稅人可以將從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進行結算獲得更多優惠。過去,人合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可以按照1.8的權重因數將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進行結算。
在公司稅改革之后,這個權重因數上升了兩倍還多,達到了3.8。
因此,人合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的個人所得稅能夠按照營業稅稅基的3.8倍進行抵消。
另外一項變化就是增加了利息付款和營業稅估定稅基的財務承擔額。2007年以前,納稅時只需要考慮長期債務的總利息付款。從2008年之后,所有利息付款的一部分和財務承擔額需要加入稅基,因此主管機構不需要進行分辨長期債務和短期債務這一必要而又困難的工作。按照規定,所有利息付款的25%和財務承擔額都要加入營業稅估定稅基。房租、租賃或許可費用則只需考慮更低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