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離岸收入申請離岸免稅

TeeVa - 協橋 - 吳衛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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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所經營的業務,如所有運作(包括銷售、采購、技術支持、客戶服務)的活動,均非在香港境內進行,公司可以向稅務局申請豁免離岸所得稅。一經批準,所有離岸收入均不需支付香港利得稅。公司要向稅務局申請豁免離岸所得稅,必須要先為公司的帳目進行審計。
這是申請離岸免稅最基本的條件,如滿足就可申請了,這前提條件就是先要進行審計,還有不要忘記從香港公司注冊署的相關聲明及香港公司年審這一塊,因年審也是每年必做的,其也關注到最后這個申請的成功,對于審計這個就是公司董事要為香港有限公司聘請審計師為帳目進行審計,并要求公司解釋業務操作及流程。同時還要提供相關的各種運作文件,對于稅務局提出的問題,必須在一定期限內(一般為一個月)回復。這樣就會在一個時間來進行審批,如果成功就會向公司發出發出豁免同意書,這樣就成功的可以豁免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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