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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參考如下: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第十九條 非居民企業取得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
(一)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全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轉讓財產所得,以收入全額減除財產凈值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其他所得,參照前兩項規定的方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企業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
(五)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規定,非居民企業取得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五)項規定的所得,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根據上述規定,非居民企業可以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的,是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即“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的所得,且需要按10%的稅率扣繳非居民納稅人企業所得稅的收入目前僅限定為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及轉讓財產所得, “其他所得”稅局沒有明確。
如果該國外公司的提供咨詢勞務所得屬于“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應全額按25%稅率自行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如果該國外公司“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咨詢勞務所得,不是稅法明確的需要扣繳企業所得稅的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不需要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第十九條 非居民企業取得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
(一)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全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轉讓財產所得,以收入全額減除財產凈值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其他所得,參照前兩項規定的方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企業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
(五)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規定,非居民企業取得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五)項規定的所得,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根據上述規定,非居民企業可以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的,是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即“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的所得,且需要按10%的稅率扣繳非居民納稅人企業所得稅的收入目前僅限定為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及轉讓財產所得, “其他所得”稅局沒有明確。
如果該國外公司的提供咨詢勞務所得屬于“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應全額按25%稅率自行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如果該國外公司“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咨詢勞務所得,不是稅法明確的需要扣繳企業所得稅的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不需要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