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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嚴格來說是要補企業所得稅稅差8.5%,股東分紅20%
2019年新個稅法,也明確了境內境外收入都要交稅,也明確了納稅調整,需要補征稅款的,應當補征稅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八條 ,是關于補稅差的
香港和國內是2018年開始進行CRS交換的,也就是說國內稅局已經有了這些香港賬戶的信息了,現在國內是沒有開始對香港企業進行追稅的動作,比如如果某家國內企業被查稅了,這家企業有關聯的香港公司,那么按照現在企業稅務銀行海關信息全部聯網的狀態,非常容易查,那最起碼肯定要把稅差都補上,再加罰息,嚴重的也可能涉及逃稅罪;
國家現在是還沒有查,但是國內已經明確對國企派駐香港澳門員工征稅個稅了,這就是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