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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L1A簽證的首次有效期為1年,而L1B簽證的首次有效期為3年。
如果申請人的雇主是新設立的美國公司,初始有效期將會縮短,L1A簽證為1年,L1B簽證為2年。
在首次有效期結束后,L1簽證持有人有權申請延期。對于L1A簽證,每次延期的有效期為2年,最多可延期至總計7年;而L1B簽證每次延期的有效期也為2年,最多可延期至總計5年。
如果申請人擁有L1A簽證,并且在美國的L1A工作期間達到一定條件,還有可能有資格申請EB-1C移民類別,從而獲得永久居留權。
L1簽證申請要求
申請L1簽證的主要要求包括以下幾點:
- 跨國公司關系:申請人必須是跨國公司的雇員,且關系為跨國公司的母公司、分公司、附屬公司或關聯(lián)公司之一。這意味著申請人必須證明在境外的雇傭關系,并在跨國公司內有一定的管理、執(zhí)行或專業(yè)技術職位。
- 轉移工作職責:申請人需要證明其在美國的工作職責與其在境外的工作職責有關聯(lián),并且需要在美國執(zhí)行類似的職位。L1A簽證申請人需要展示主管或高級管理職位,L1B簽證申請人需要證明在專業(yè)領域擁有特定的專業(yè)技術知識。
- 工作歷史:申請人需要證明他們在跨國公司中的連續(xù)工作歷史,通常要求至少在過去一年內在境外的跨國公司工作滿一年。
- 跨國公司資格:跨國公司需要符合一定的資格標準,例如在美國有實體,或者打算在美國成立實體來承擔申請人的工作職責。
- 申請人需要提供一系列的支持性文件,如雇主支持信、公司組織結構證明、雇傭合同、財務報表等,以證明申請人和公司的資格和關系。
此外,L1簽證申請還需要遵守美國移民局的具體申請和審批流程,包括提交申請表格、支付申請費用、進行面試(如適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