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公司注冊需要注意的問題
首先讓我們先初步了解一下荷蘭:
荷蘭是君主立憲的議會制國家,《荷蘭王國憲法》頒布于1814年,距今200多年歷史;《荷蘭民法典》立法距今150多年歷史。作為幾百年老牌資本主義國家之一,荷蘭的法律體制非常健全,其民法典確立了荷蘭社會公平、透明的原則。作為大陸法系最早立法的國家之一,公證制度貫穿民事行為。作為歐盟核心成員國之一,荷蘭積極參與歐盟立法并受歐盟指令規定的約束。
其次我們來分析一下《荷蘭民法典》第二章的法人形式。其中荷蘭的企業法人具有七種形式,請參考下圖:
在荷蘭,選擇哪種法律形式的法人跟企業的財務流動、人員流動、商品流動密切聯系。如果個人創業不涉及商品銷售,且年盈利不超過10萬歐元,從法律和稅務角度我建議設立一人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形式比較常見,適合預計年凈利潤超過10萬歐元或招聘雇員、商品銷售或進出口等類型的企業。荷蘭的上市公司注冊資金必須達到4萬5千歐元。專業合伙主要用于專業行業,如牙醫政所、律所、財會公司等;商業合伙適合兩個及以上自雇企業家的合伙,一些餐館采用這種法律形式。有限合伙/合作社作為控股公司,同時設立荷蘭有限責任公司作為子公司的結合,對于大企業或銀行財團管理合伙人具有合理避稅優勢,荷蘭的RABO銀行即采用這類架構。基金會除了適合慈善機構外,該法律形式也可以與有限責任公司等結合起來,比如IKEA宜家集團控股架構采用荷蘭基金會+有限責任子公司方式,達到合理避稅以及家族傳承的目的。
最后,關于常見法人形式中的有限責任公司,世界五百強企業中大約有一半都在荷蘭設立一家或多家有限責任公司。它的設立必須通過荷蘭公證處公證和工商登記兩大步驟,其難度主要在根據商務計劃設立相應的法律架構和前期充分的準備工作。
注冊常見形式的荷蘭有限責任公司之前,以下的關鍵信息必須提供,以便為荷蘭公證處準備企業章程(荷文為官方有效語言):
- 所有創始人/股東/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 注冊資金、股份分配情況;
- 公司擬定名字;
- 公司辦公地點;
- 公司設立目的/營業范圍;
- 如有兩個及兩個以上董事,單獨還是聯合簽訂合同生效。
合伙人持有效護照當面參加荷蘭公證處公證并簽字后,公證處會直接代為申請工商登記。幾個工作日內,工商登記的官方文件就會郵寄到公司注冊的辦公地址。一周后政府工作聯網的稅務局也會郵寄保稅號。這樣新注冊的公司就可以正式開始營業。
對于中資企業在荷蘭的公司設立,工商注冊容易,銀行開戶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