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一個減稅大紅包減稅降負,持續優化稅收營商環境
國務院再推一批針對小微企業普惠性減稅措施!每年可再為小微企業減負約2000億元,覆蓋95%以上的納稅企業!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月9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指出,發展好小微企業關系經濟平穩運行和就業穩定。會議決定,對小微企業推出新的普惠性減稅措施。
一是大幅放寬可享受所得稅優惠的小型微利企業標準,對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100萬元到300萬元的部分分別減按25%、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使稅負降至5%和10%。這一優惠將覆蓋95%以上的納稅企業,其中98%為民營企業。
二是對主要包括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的小規模納稅人,將增值稅起征點由月銷售額3萬元提到10萬元。
三是允許各省(區、市)政府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在50%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等地方稅種及教育費附加等。
四是擴展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享受優惠政策的范圍,使投向這類企業的創投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更多稅收優惠。
五是為彌補因減稅降費形成的地方財力缺口,中央財政將加大對地方一般性轉移支付。
上述減稅政策可追溯至今年1月1日,實施期限暫定三年,預計每年可再為小微企業減負約200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