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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因為之前的維護都沒有都沒有處理,所以現在被香港政府查到,現被除名,但是香港公司被除名是分兩種情況的;
一、現在因為已經實行CRS系統,香港注冊處和香港稅務局會重點檢查公司的年審和稅務有沒有正常處理,現在就有很多公司因為以前沒有辦理年審維護而被香港政府除名,剛被除名公司還會處于“仍注冊”狀態,這時候香港政府會上一份“有關第744(3)條的參考文件”,這份文件會有三個月的公告期,在這時間段里面你如果把公司之前的年審以及年審產生的罰款補上那么公司就可以恢復正常狀態,必要時可能還需要提交一份解釋信,解釋一下您公司的年審為什么沒有正常辦理
二、如果公司已經是被除名狀態,登報期超過三個月,沒有及時處理,香港政府就會上“有關第746(2)條的參考文件”,這時候香港公司的狀態就會變成已告解散,這時候想要繼續使用公司就需要辦理香港公司恢復,恢復就需要有律師介入,寫信到香港注冊處、預約時間出庭、出庭答辯,然后還要等香港政府進入登報期三個月后,如果沒有人反對,公司才可以成功恢復
現在很多客戶因為成立公司后,原代理公司沒有及時通知辦理年審,或者完全就沒有通知客戶,導致年審超期被政府強制注銷掉了公司,但是我這個客戶她之前是有開通銀行賬戶的,現在公司被政府強制注銷(已告解散狀態),導致銀行賬戶也被凍結了,里面還有錢拿不出來,所以只能通過辦理恢復香港公司然后補辦以前的年審才能去銀行解凍賬戶,這樣操作下來一個是時間長,二個是費用高;但是不處理也不行,一是銀行賬戶里面有錢,不能不管
因為至2017年1月1日開始,全球實行了CRS信息交換系統,換言之就是實行系統后,你在香港或者海外有違規記錄,在中國也有查得到,也會收到影響,最直接的就是在香港如果有公司被強制注銷,個人就會被香港政府拉入黑名單,那么你在中國的征信也會收到影響,所以說香港或者其他海外公司的維護都要及時處理,不然后面受到影響再處理就會更麻煩了。香港公司注冊下來后,后期維護也不麻煩,第一年審第二報稅。
一、現在因為已經實行CRS系統,香港注冊處和香港稅務局會重點檢查公司的年審和稅務有沒有正常處理,現在就有很多公司因為以前沒有辦理年審維護而被香港政府除名,剛被除名公司還會處于“仍注冊”狀態,這時候香港政府會上一份“有關第744(3)條的參考文件”,這份文件會有三個月的公告期,在這時間段里面你如果把公司之前的年審以及年審產生的罰款補上那么公司就可以恢復正常狀態,必要時可能還需要提交一份解釋信,解釋一下您公司的年審為什么沒有正常辦理
二、如果公司已經是被除名狀態,登報期超過三個月,沒有及時處理,香港政府就會上“有關第746(2)條的參考文件”,這時候香港公司的狀態就會變成已告解散,這時候想要繼續使用公司就需要辦理香港公司恢復,恢復就需要有律師介入,寫信到香港注冊處、預約時間出庭、出庭答辯,然后還要等香港政府進入登報期三個月后,如果沒有人反對,公司才可以成功恢復
現在很多客戶因為成立公司后,原代理公司沒有及時通知辦理年審,或者完全就沒有通知客戶,導致年審超期被政府強制注銷掉了公司,但是我這個客戶她之前是有開通銀行賬戶的,現在公司被政府強制注銷(已告解散狀態),導致銀行賬戶也被凍結了,里面還有錢拿不出來,所以只能通過辦理恢復香港公司然后補辦以前的年審才能去銀行解凍賬戶,這樣操作下來一個是時間長,二個是費用高;但是不處理也不行,一是銀行賬戶里面有錢,不能不管
因為至2017年1月1日開始,全球實行了CRS信息交換系統,換言之就是實行系統后,你在香港或者海外有違規記錄,在中國也有查得到,也會收到影響,最直接的就是在香港如果有公司被強制注銷,個人就會被香港政府拉入黑名單,那么你在中國的征信也會收到影響,所以說香港或者其他海外公司的維護都要及時處理,不然后面受到影響再處理就會更麻煩了。香港公司注冊下來后,后期維護也不麻煩,第一年審第二報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