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被政府強制除名了還能繼續使用?
現在很多香港公司公司因為之前都沒有好好維護,年審沒???有及時處理,所以現在被香港政府查到而被除名,那么被除名后的香港公司還能不能正常使用呢?被除名是分為兩種情況的,下面我給大家具體分析一下。
1)現在因為已經實行CRS系統,香港注冊處和香港稅務局會重點檢查公司的年審維護以及稅務申報,所以現在就有很多公司因為以前沒有辦理年審維護而被香港政府除名,剛被除名公司還會處于“仍注冊”狀態,這時候香港政府會上一份“有關第744(3)條的參考文件”,上這個文件會有三個月的公告期,在這時間段里面把公司以往的年審以及年審產生的罰款補上就可以,必要時需要提交一份解釋信,做完后公司就可以恢復正常使用了;
2)如果公司已經是被除名,還不及時處理,登報期超過三個月,香港政府就會上“有關第746(2)條的參考文件”,這時候香港公司的狀態就會變成已告解散,這時候想要繼續使用公司就需要辦理香港公司行政恢復,寫信到香港注冊處說明緣由,等候香港政府處理決定,這個一般是一到兩個月的時間。
最近有很多客戶因為成立公司后,代理公司沒有及時通知辦理年審,或者完全就沒有通知客戶,導致年審超期被政府強制注銷掉了公司,但是我這個客戶她之前是有開通銀行賬戶的,現在公司被強制注銷(已告解散狀態),導致銀行賬戶也被凍結了,里面還有錢拿不出來,所以只能通過辦理恢復香港公司然后補辦以前的年審才能去銀行解凍,這樣操作下來一個是時間長,二個是費用高;但是不處理也不行,一是銀行賬戶里面有錢,不能不管,二個是因為至2017年1月1日開始,全球實行了CRS信息交換系統,換言之就是實行系統后,你在香港或者海外有違規記錄,在中國也有查得到,也會受到影響,最直接的就是在香港如果有公司被強制注銷,個人就會被香港政府拉入黑名單,那么你在中國的征信也會收到影響,所以說,香港或者其他海外公司的維護都要及時處理,不然后面受到影響再處理就會更麻煩了。
1)現在因為已經實行CRS系統,香港注冊處和香港稅務局會重點檢查公司的年審維護以及稅務申報,所以現在就有很多公司因為以前沒有辦理年審維護而被香港政府除名,剛被除名公司還會處于“仍注冊”狀態,這時候香港政府會上一份“有關第744(3)條的參考文件”,上這個文件會有三個月的公告期,在這時間段里面把公司以往的年審以及年審產生的罰款補上就可以,必要時需要提交一份解釋信,做完后公司就可以恢復正常使用了;
2)如果公司已經是被除名,還不及時處理,登報期超過三個月,香港政府就會上“有關第746(2)條的參考文件”,這時候香港公司的狀態就會變成已告解散,這時候想要繼續使用公司就需要辦理香港公司行政恢復,寫信到香港注冊處說明緣由,等候香港政府處理決定,這個一般是一到兩個月的時間。
最近有很多客戶因為成立公司后,代理公司沒有及時通知辦理年審,或者完全就沒有通知客戶,導致年審超期被政府強制注銷掉了公司,但是我這個客戶她之前是有開通銀行賬戶的,現在公司被強制注銷(已告解散狀態),導致銀行賬戶也被凍結了,里面還有錢拿不出來,所以只能通過辦理恢復香港公司然后補辦以前的年審才能去銀行解凍,這樣操作下來一個是時間長,二個是費用高;但是不處理也不行,一是銀行賬戶里面有錢,不能不管,二個是因為至2017年1月1日開始,全球實行了CRS信息交換系統,換言之就是實行系統后,你在香港或者海外有違規記錄,在中國也有查得到,也會受到影響,最直接的就是在香港如果有公司被強制注銷,個人就會被香港政府拉入黑名單,那么你在中國的征信也會收到影響,所以說,香港或者其他海外公司的維護都要及時處理,不然后面受到影響再處理就會更麻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