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為什么要做駁回復審
1994年1月,遼寧省體育產(chǎn)業(yè)開發(fā)總公司在第18類手提包、旅行箱等皮革制品申請了"東北虎"商標。1994年2月5日國家商標局依照《商標法》第八條第六款予以駁回。理由是"該商標直接表示了本商品的主要原料",企業(yè)對商標駁回不服,提出復審。
事實:
1994年3月15日,遼寧省體育產(chǎn)業(yè)開發(fā)總公司,依照《商標法》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商標駁回復審。復審的理由是:l、東北體育健兒在國內外體育大賽中,多次獲得冠軍和破記錄。"東北虎"一詞某種程度指東北體育健兒和東北人的氣質。2、東北虎是世界保護的珍貴動物。嚴禁捕殺,受法律保護,企業(yè)用"東北虎"做商標,不可能把東北虎做"商品的主要原料"。所以懇請商標局對"東北虎"商標予以注冊。
裁定:
1995年12月7日,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以(1995) 1496號文件,下發(fā)了《東北虎商標駁回復審終局決定書》,復審認為"東北虎"是國家保護類動物,國家嚴禁用其皮毛作為原料制造物品。申請商標"東北虎"所指定使用的商品皮革和人造革等,不會以東北虎做為原料。消費者才會認為這些商品源出東北虎。因此,申請商標具有商標應有的顯著特征,便于消費者識別。根據(jù)商標法第十六條,復審終局決定申請商標"東北虎"應予初步審定并公告。
商標駁回復審,是指申請注冊的商標經(jīng)商標局審查駁回后,申請人對商標局的駁回理由和法律依據(jù)有異議,而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對原案的復查審議。雖然商標局有嚴格的審查程序和標準,但每一個申請商標的注冊審查都是通過各個審查員的獨立工作來完成的,針對相同類型的個案,不同的審查員可能得出截然相反的判斷結果。正由于這種因素的存在,就決定了商標局的審查員在實質審查工作不可能保證判斷完全符合法律的規(guī)定,或者說難免會出現(xiàn)工作上的瑕疵。不同的審查員在專業(yè)范圍、知識面及工作經(jīng)驗等方面存在著個體差異,審查工作必然會受到主觀方面的因素影響。特別是由于商標注冊申請審查這種個案情況的特殊性,使申請人不可能在申請書中全面反映其申請的客觀情況,只有在被駁回以后,才有機會向商標評審機關全面提供。因此,審查工作的質量直接影響商標注冊的質量,也直接關系到商標申請人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