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基茨和尼維斯移民了解下?
圣基茨與尼維斯聯邦(TheFederation of Saint Kitts andNevis)簡稱圣基茨和尼維斯,位于東加勒比海背風群島北部,由圣基茨島和尼維斯島組成,面積267平方千米,人口約5.1萬。屬熱帶海洋性氣候,平均氣溫26℃。
英語為官方語言和通用語,貨幣為東加勒比元。
圣基茨和尼維斯——航班信息
在圣基茨羅伯特L.布拉德國際機場(SKB)可以直飛倫敦、北美等主要城市和世界各地。
- 邁阿密(美國航空公司,3小時,每天一班)
- 紐約(美國航空公司,4小時,每周兩班)
- 亞特蘭大(達美航空公司,3.5小時,每周一班)
- 夏洛特(美國航空公司,4小時,每周一班)
3.加勒比的直飛航班
北京至哈瓦那(中國航空公司,19小時,經停蒙特利爾,每周三班)
- 安提瓜和巴巴多斯:直飛多倫多、蒙特利爾、法蘭克福和圣保羅
- 圣馬丁和圣托馬斯:直飛巴黎、阿姆斯特丹多倫多、蒙特利爾、波士頓、華盛頓、費城、芝加哥和明尼阿波利斯
- 圣胡安、波多黎各:直飛法蘭福、加拉加斯、波哥大、波士頓、華盛頓、費城、芝加哥、休斯頓、達拉斯、明尼阿波利斯等美國主要城市
圣基茨和尼維斯——移民政策
根據圣基茨《公民法案》(1984)第三條第(5)款第二部分規定,依法對圣基茨和尼維斯聯邦有重大經濟貢獻的外國人授予圣基茨和尼維斯聯邦公民權。申請人在滿足投資要求后直接取得圣基茨和尼維斯聯邦國籍和公民權。
圣基茨允許個人通過政府支持的投資項目來獲得國籍,符合項目要求的人將可以獲得完全的公民身份,包括一本護照和在圣基茨和尼維斯的永久居住權及工作權。
該項目自1984年起實施至今,是全球范圍內最古老的投資入籍項目。
圣基茨和尼維斯——移民條件以及資格
(1)申請條件
1. 年齡18歲以上
2. 無犯罪記錄
3. 按投資入籍計劃要求,需提供真實準確的資料和文件
4. 投資房產:購買40萬美金以上的政府指定房產;或投資至少20萬美金房產獲得共有產權(所投資的房產本身不低于40萬美金)
(2)移民資格
申請移民,以家庭為單位,主申請人以外的家庭成員可作為附申請人,可獲得移民資格的人員范圍包括:
? 主申請人。
? 主申請人的配偶。
? 主申請人或主申請人配偶的18周歲以下子女。
? 如果主申請人或主申請人配偶的子女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則必須是全職在校學生,且學費及生活費等全部由主申請人承擔。
? 與主申請人或主申請人配偶共同生活并由其全力贍養的55周歲以上的父母、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
? 超過18周歲、身體或精神上有殘疾的主申請人子女或主申請人配偶的子女。?
英語為官方語言和通用語,貨幣為東加勒比元。
圣基茨和尼維斯——航班信息
在圣基茨羅伯特L.布拉德國際機場(SKB)可以直飛倫敦、北美等主要城市和世界各地。
- 1. 美國的直飛航班
- 邁阿密(美國航空公司,3小時,每天一班)
- 紐約(美國航空公司,4小時,每周兩班)
- 亞特蘭大(達美航空公司,3.5小時,每周一班)
- 夏洛特(美國航空公司,4小時,每周一班)
- 英國的航班
倫敦(英國航空公司,9小時,每周兩班)
3.加勒比的直飛航班
北京至哈瓦那(中國航空公司,19小時,經停蒙特利爾,每周三班)
- 4. 通過其他加勒比海地區樞紐每日航班
- 安提瓜和巴巴多斯:直飛多倫多、蒙特利爾、法蘭克福和圣保羅
- 圣馬丁和圣托馬斯:直飛巴黎、阿姆斯特丹多倫多、蒙特利爾、波士頓、華盛頓、費城、芝加哥和明尼阿波利斯
- 圣胡安、波多黎各:直飛法蘭福、加拉加斯、波哥大、波士頓、華盛頓、費城、芝加哥、休斯頓、達拉斯、明尼阿波利斯等美國主要城市
圣基茨和尼維斯——移民政策
根據圣基茨《公民法案》(1984)第三條第(5)款第二部分規定,依法對圣基茨和尼維斯聯邦有重大經濟貢獻的外國人授予圣基茨和尼維斯聯邦公民權。申請人在滿足投資要求后直接取得圣基茨和尼維斯聯邦國籍和公民權。
圣基茨允許個人通過政府支持的投資項目來獲得國籍,符合項目要求的人將可以獲得完全的公民身份,包括一本護照和在圣基茨和尼維斯的永久居住權及工作權。
該項目自1984年起實施至今,是全球范圍內最古老的投資入籍項目。
圣基茨和尼維斯——移民條件以及資格
(1)申請條件
1. 年齡18歲以上
2. 無犯罪記錄
3. 按投資入籍計劃要求,需提供真實準確的資料和文件
4. 投資房產:購買40萬美金以上的政府指定房產;或投資至少20萬美金房產獲得共有產權(所投資的房產本身不低于40萬美金)
(2)移民資格
申請移民,以家庭為單位,主申請人以外的家庭成員可作為附申請人,可獲得移民資格的人員范圍包括:
? 主申請人。
? 主申請人的配偶。
? 主申請人或主申請人配偶的18周歲以下子女。
? 如果主申請人或主申請人配偶的子女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則必須是全職在校學生,且學費及生活費等全部由主申請人承擔。
? 與主申請人或主申請人配偶共同生活并由其全力贍養的55周歲以上的父母、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
? 超過18周歲、身體或精神上有殘疾的主申請人子女或主申請人配偶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