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設立PTC,我們應該注意什么內容?

PTC私人信托公司是由家族內部成員設立、只能為單一家族或者關聯人提供受托人服務。由PTC擔任受托人的情況下,信托既能夠有效成立,資產又不流于外人之手。所以,PTC存在的最大意義在于解決了受托人風險問題。
有人把PTC比作家族信托皇冠上的一顆明珠,是因為PTC的確有著非常明顯的優勢。
信托的本質是:
基于信任,所以托付。
設立離岸家族信托,受托人一般為海外的信托公司。雖然信托公司有法律規制和道德約束,一般不會作出損害信托的行為。
但如果委托人依然無法放心將資產交予受托人,信托就無法成立。而PTC作為私人信托公司是由家族內部成員設立、只能為單一家族或者關聯人提供受托人服務。

由PTC擔任受托人的情況下,信托既能夠有效成立,資產又不流于外人之手。所以,PTC存在的最大意義在于解決了受托人風險問題。
相比普通信托,PTC持有的資產形式更為豐富。
PTC可以通過控制權架構持有幾乎所有形式的資產,信托投資也更加靈活。
PTC集合了公司和信托的優勢于一身,在不能對外承攬信托業務和不能從事跟信托無關業務的前提下,即可以像公司那樣有著完整的治理結構,又使得家族擁有更大的控制權。
在CRS框架下,與普通信托公司被認定為金融機構不同,PTC是否被認定為金融機構或投資主體目前還存在爭議。如果PTC提供的只是行政管理類服務,通常不被判定為投資主體。
不僅如此,PTC作為在離岸地成立的法人主體,一方面,其內部資料并不被外界公開查閱
另一方面,信托運行極其封閉,內部文件只有家族成員掌握而不被外界知曉,即便是海外上市公司也沒有披露義務,因此信息保密性極高。
同時,任何事物都有兩面性。在不適用VISTA的情況下,如過度限制PTC董事權利和擴大委托人權利,或者出現委托人、PTC股東董事和受益人混同的情況下,很容易出現偽信托或者虛假信托。
由于PTC運行過于封閉,在無任何外部專業機構介入的情況下,一旦家族內部出現紛爭或將影響信托正常運行。
PTC內部治理結構卻跟一般公司一樣,自然人或者法人,或是信托和基金會都可以成為PTC的股東。董事由股東委任,執行日常管理事務、簽署授權文件以及投資決策。在VISTA下,委托人還可以在負面清單的基礎上進一步限定董事職權。
因為在眾多海外上市公司以及跨境投融資架構中,BVI公司一直作為個人身份法人化出現在頂層股權控制架構當中。
設立家族信托時,委托人直接將持有的BVI公司股份變更登記在家族信托名下即可。
海外上市的公司實際控制人大部分都已經完成了離岸家族信托的設立,其中超過100家公司在年度報告中披露了在家族信托架構中使用了PTC,很多知名公司均在其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