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注冊一個瑞士公司
瑞士是世界上最為富裕的國家之一,人均收入處在世界*高行列。由于擁有發達的金融產業,比如瑞士聯合銀行集團,無疑是全球最成功的銀行之一,瑞士位于中歐,與奧地利、義大利、法國和德國等國包圍。瑞士是世界最為穩定的經濟體之一。其政策的長期性、安全的金融體系和銀行的保密體制使瑞士成為避稅投資者的安全避風港。在瑞士,除已委托聯邦政府的事務外,各州行使政府權力,但聯邦政府仍然有一定的權力,例如締約、結盟、控制外貿。瑞士全國政府由掌管行政的聯邦政務委員會、有立法權的聯邦聯邦議會及聯邦仲裁院組成。某些法律須先經人民批準方可由立法院通過。
各州決定自己的稅務,其中有些州的稅率甚為優惠,市政的稅務因應各市鎮而有所不同。瑞士已與一些國家制訂雙種稅收條約,其中包括奧地利、比利時、巴西、加拿大及丹麥等。
瑞士是世界上最受歡迎的商業駐地之一。僅2014年在瑞士新注冊的公司就超過40,000家,其中約三分之一是來自外國投資商。只要滿足所有前提條件, 2至3周內即可成立公司。快速通道程序需支付一定費用,但可在5天內完成公司的商業注冊。
2014年新注冊的公司數量
依據公司法律形式劃分,相對百分比值(上)和絕對值(下)
注冊成立瑞士有兩種最廣泛使用的公司:
股份公司(AKTIENGESELLSCHAFT AG/SA)及有限責任公司(GESELISCHAFTMIT DESCHRANKTER HAFTUNG GMBH/SARL/SRL)。
注冊成立瑞士股份公司的要求是:
1、最少須有三名股東,允許有匿名股東。
2、最少須有一名董事必須是居住在瑞士的瑞士公民。如有多于一名董事,其中占大多數為瑞士公民。
3、董事和股東會議須在瑞士召開。
4、法律規定每年進行獨立的審計,且須保持財政帳目。
5、*低法定股本,發行并已繳足,為100,000瑞士法郎,而每股*低面值為100瑞士法郎。注冊成立時須支付3%資本稅。
6、派發股息時須繳付35%預扣稅,但可就雙重稅收條約發回。各州稅率不同,由11%至35%不等。
注冊成立瑞士有限責任公司的要求如下:
1、這種公司沒有股份,資本主的資本需要登記在商業登記注冊。如需匿名,準許用匿名股東。
2、最少須有一名董事必須是居住在瑞士的瑞公民。職有多于一名董事,其中占大多數應為瑞士公民。
3、法定資本必須有二萬瑞士法郎,并全部繳足。
瑞士注冊公司的特點:
1、隱秘性高
注冊瑞士公司無須披露實益擁有的資料,除非涉及正在進行的刑事訴訟,否則,無須披露銀行帳戶資料。
2、資金流動
注冊瑞士公司豁免外匯管制。
3、公司名稱要求
名稱:股份公司在名稱含有家族姓氏時方須在名稱中加上「股份公司」(AG/SA)的稱號。名字查詢可在24/48小時內完成。有限責任公司的名稱必須加上「有限責任公司」(GMBH/SARL/SRL)的字眼。
公司名稱不可與已注冊的企業相同。名稱須準確指明公司的目的,不可有誤導成份,而且不可造反公民利益。家族姓氏一般只在有此姓氏的人士當股東或與公司有密切聯系時方可使用。某些名稱須經同意或批準。全國、地區或區域性的名稱唯有經聯邦商業登記處特別批準后方可使用,例如「瑞士」、「歐洲」、「國際」、「蘇黎世」等詞語。除非沒有誤導成份,否則,使用非其注冊名稱的負責人會被罰款。凡使用未經注冊的名稱意同欺騙者,其負責人會被監禁或罰款。如注冊的名稱與已經注冊的名稱相似,先注冊者如能表明有混淆的危險,可要求更改新注冊的名稱。
4、認股人
股份公司成立時最少須有三名股東。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時則至少須有二名配額持有人(配額持有人相當于股份公司的股東,有限責任公司不準發行股份,配額登記需列明配額持有人及他們占公司資本總額之部分,即配額)。
5、資本/股份
股份公司在注冊成立時已獲接納的股份數或價值最少為100,000瑞士法郎。股份面值必須至少為10瑞士法郎。注冊資本必須繳足50,000瑞士法郎或其中的20%,以兩者中較大者為準。允許有不記名股票,但不準發無面值的股份。
特別投票權可以由股份的結構產生.不同面值的股票必須保持相同的投票權.面值大的股份的面值不得超過其他股份面值之十倍,而某些決定則必須按資本額投票.無投票權的股份僅可以參與證的形式發出,參與證需列明面值,因為瑞士法律不承認無面值之權益。
有限責任公司在注冊成立時的配額價值最少為20,000瑞士法郎。注冊資本之50%必須繳足。
6、注冊辦事處/代理人:瑞士注冊的公司必須在其所成立的州份中維持一個注冊辦事處,但無須有注冊代理人。
7、董事
a、股份公司董事人數最少須有一名,但沒有上限。
b、董事會必須至少有一名成員為瑞士居民而其大多數成員為居住在瑞士的國民。
c、如公司為控股公司,而其大多數資產是在國外,瑞士聯邦政務委員會可就國籍的規定允許有例外的情況,且沒有規定會議的地點。
d、有限責任公司必須最少有一名總經理,但沒有上限。經理中至少須有一名為瑞士居民。不準有公司團體為董事,但允許使用代名人董事。
e、對于董事會會議的地點和次數沒有強制性的規則,但是不舉行會議可能會觸犯其公司董事須盡職責規定。董事會擁有管理權,并可將全部或部分權力委托給董事經理或經理。
8、股東名冊:法定記錄和名冊勿須存放在公司注冊辦事處。
9、簿冊、記錄及印章
a、股份登記冊必須存放在公司注冊辦事處;
b、公司無需有印章;公司須有帳目但不必呈交,也勿須呈交周年申報表;
c、董事會成員的姓名、任何其他獲授權職員的簽署權力,核數師、股東及資本,均須在公司注冊處存檔。
10、稅務:聯邦稅率并不因公司類型而有所分別。所有公司都必須就利潤和總資本(股東權益)繳稅。聯邦科約為利得的3.63 %至9.8%不等,因權益報酬率而。在計算某一年度的應課稅利潤時,上一年度的稅項可作為可扣減之費用。
各州決定自己的稅務,其中有些州的稅率甚為優惠,市政的稅務因應各市鎮而有所不同。瑞士已與一些國家制訂雙種稅收條約,其中包括奧地利、比利時、巴西、加拿大及丹麥等。
瑞士是世界上最受歡迎的商業駐地之一。僅2014年在瑞士新注冊的公司就超過40,000家,其中約三分之一是來自外國投資商。只要滿足所有前提條件, 2至3周內即可成立公司。快速通道程序需支付一定費用,但可在5天內完成公司的商業注冊。
2014年新注冊的公司數量
依據公司法律形式劃分,相對百分比值(上)和絕對值(下)
注冊成立瑞士有兩種最廣泛使用的公司:
股份公司(AKTIENGESELLSCHAFT AG/SA)及有限責任公司(GESELISCHAFTMIT DESCHRANKTER HAFTUNG GMBH/SARL/SRL)。
注冊成立瑞士股份公司的要求是:
1、最少須有三名股東,允許有匿名股東。
2、最少須有一名董事必須是居住在瑞士的瑞士公民。如有多于一名董事,其中占大多數為瑞士公民。
3、董事和股東會議須在瑞士召開。
4、法律規定每年進行獨立的審計,且須保持財政帳目。
5、*低法定股本,發行并已繳足,為100,000瑞士法郎,而每股*低面值為100瑞士法郎。注冊成立時須支付3%資本稅。
6、派發股息時須繳付35%預扣稅,但可就雙重稅收條約發回。各州稅率不同,由11%至35%不等。
注冊成立瑞士有限責任公司的要求如下:
1、這種公司沒有股份,資本主的資本需要登記在商業登記注冊。如需匿名,準許用匿名股東。
2、最少須有一名董事必須是居住在瑞士的瑞公民。職有多于一名董事,其中占大多數應為瑞士公民。
3、法定資本必須有二萬瑞士法郎,并全部繳足。
瑞士注冊公司的特點:
1、隱秘性高
注冊瑞士公司無須披露實益擁有的資料,除非涉及正在進行的刑事訴訟,否則,無須披露銀行帳戶資料。
2、資金流動
注冊瑞士公司豁免外匯管制。
3、公司名稱要求
名稱:股份公司在名稱含有家族姓氏時方須在名稱中加上「股份公司」(AG/SA)的稱號。名字查詢可在24/48小時內完成。有限責任公司的名稱必須加上「有限責任公司」(GMBH/SARL/SRL)的字眼。
公司名稱不可與已注冊的企業相同。名稱須準確指明公司的目的,不可有誤導成份,而且不可造反公民利益。家族姓氏一般只在有此姓氏的人士當股東或與公司有密切聯系時方可使用。某些名稱須經同意或批準。全國、地區或區域性的名稱唯有經聯邦商業登記處特別批準后方可使用,例如「瑞士」、「歐洲」、「國際」、「蘇黎世」等詞語。除非沒有誤導成份,否則,使用非其注冊名稱的負責人會被罰款。凡使用未經注冊的名稱意同欺騙者,其負責人會被監禁或罰款。如注冊的名稱與已經注冊的名稱相似,先注冊者如能表明有混淆的危險,可要求更改新注冊的名稱。
4、認股人
股份公司成立時最少須有三名股東。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時則至少須有二名配額持有人(配額持有人相當于股份公司的股東,有限責任公司不準發行股份,配額登記需列明配額持有人及他們占公司資本總額之部分,即配額)。
5、資本/股份
股份公司在注冊成立時已獲接納的股份數或價值最少為100,000瑞士法郎。股份面值必須至少為10瑞士法郎。注冊資本必須繳足50,000瑞士法郎或其中的20%,以兩者中較大者為準。允許有不記名股票,但不準發無面值的股份。
特別投票權可以由股份的結構產生.不同面值的股票必須保持相同的投票權.面值大的股份的面值不得超過其他股份面值之十倍,而某些決定則必須按資本額投票.無投票權的股份僅可以參與證的形式發出,參與證需列明面值,因為瑞士法律不承認無面值之權益。
有限責任公司在注冊成立時的配額價值最少為20,000瑞士法郎。注冊資本之50%必須繳足。
6、注冊辦事處/代理人:瑞士注冊的公司必須在其所成立的州份中維持一個注冊辦事處,但無須有注冊代理人。
7、董事
a、股份公司董事人數最少須有一名,但沒有上限。
b、董事會必須至少有一名成員為瑞士居民而其大多數成員為居住在瑞士的國民。
c、如公司為控股公司,而其大多數資產是在國外,瑞士聯邦政務委員會可就國籍的規定允許有例外的情況,且沒有規定會議的地點。
d、有限責任公司必須最少有一名總經理,但沒有上限。經理中至少須有一名為瑞士居民。不準有公司團體為董事,但允許使用代名人董事。
e、對于董事會會議的地點和次數沒有強制性的規則,但是不舉行會議可能會觸犯其公司董事須盡職責規定。董事會擁有管理權,并可將全部或部分權力委托給董事經理或經理。
8、股東名冊:法定記錄和名冊勿須存放在公司注冊辦事處。
9、簿冊、記錄及印章
a、股份登記冊必須存放在公司注冊辦事處;
b、公司無需有印章;公司須有帳目但不必呈交,也勿須呈交周年申報表;
c、董事會成員的姓名、任何其他獲授權職員的簽署權力,核數師、股東及資本,均須在公司注冊處存檔。
10、稅務:聯邦稅率并不因公司類型而有所分別。所有公司都必須就利潤和總資本(股東權益)繳稅。聯邦科約為利得的3.63 %至9.8%不等,因權益報酬率而。在計算某一年度的應課稅利潤時,上一年度的稅項可作為可扣減之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