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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京亞新
1、提交并創建新加坡公司后,它必須在三個月內至少在指定公司之外任命一名別名審核員。
2、審計師必須是會計和公司監禁(ACRA)。ACRA接受的記錄保存會計師可能來自相應會計師的工作場所。
3、如果董事未能按計劃任命審計師,則所有公司成員都可能希望請求授權為公司任命審計師。
4、審計師需要檢查公司的財務報表是否符合財務報告標準,并提供對公司財務狀況和業績的簡單公正評估。
5、審計師的審計報告書應在股東大會之前完成并附在財務報表中。
6、審核員有權檢查公司的會計記錄,并根據審核方法從公司的控制級別獲取所需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