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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新加坡公司法,所有發生經營活動的新加坡公司都必須編制財務及董事報告以滿足合規要求,并提交審計師進行審計并出具法定審計報告。
新加坡公司注冊后,若發生經營活動就需要做賬后報稅,符合一定條件就需要做審計,向新加坡政府提供審計報告。那么如何判斷新加坡公司是否需要做賬和審計呢?而對于是否產生經營活動,根據以下幾條,只要符合其中1條,就需要進行做帳后稅務申報:
1、銀行賬戶已經留下經營記錄;
2、政府海關、物流公司已經留下進出口記錄;
3、與新加坡客商發生購銷關系;
4、在新加坡已經聘請雇員;
5、容許或授權在新加坡使用專利,商標設計等資料;
6、容許或授權在新加坡使用不動產收取租金,租賃費等款項;
7、委托在新加坡代銷;
8、其它得自或產生于新加坡的利潤。
在做賬后符合以下條件的公司才需要提交審計報告,如果達到以下任兩條豁免要求,便可不必進行法定審計。從2018起,新加坡公司法豁免條件如下:
1、營業收入低于新幣1000萬;
2、總資產低于新幣1000萬;
3、員工人數低于50人。
綜上所述,新加坡公司不一定要進行做賬審計,但是符合審計條件的公司一定要按時做賬審計,否則年報超過規定期限會產生罰款,罰金S$60/月起,如果一直不處理年報及罰款,公司將會面臨出庭的風險。
新加坡公司注冊后,若發生經營活動就需要做賬后報稅,符合一定條件就需要做審計,向新加坡政府提供審計報告。那么如何判斷新加坡公司是否需要做賬和審計呢?而對于是否產生經營活動,根據以下幾條,只要符合其中1條,就需要進行做帳后稅務申報:
1、銀行賬戶已經留下經營記錄;
2、政府海關、物流公司已經留下進出口記錄;
3、與新加坡客商發生購銷關系;
4、在新加坡已經聘請雇員;
5、容許或授權在新加坡使用專利,商標設計等資料;
6、容許或授權在新加坡使用不動產收取租金,租賃費等款項;
7、委托在新加坡代銷;
8、其它得自或產生于新加坡的利潤。
在做賬后符合以下條件的公司才需要提交審計報告,如果達到以下任兩條豁免要求,便可不必進行法定審計。從2018起,新加坡公司法豁免條件如下:
1、營業收入低于新幣1000萬;
2、總資產低于新幣1000萬;
3、員工人數低于50人。
綜上所述,新加坡公司不一定要進行做賬審計,但是符合審計條件的公司一定要按時做賬審計,否則年報超過規定期限會產生罰款,罰金S$60/月起,如果一直不處理年報及罰款,公司將會面臨出庭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