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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流水作為原始憑證,香港公司做賬時是需要銀行流水的。根據會計準則,公司的賬目應該能夠反映真實和公正的財務狀況。銀行流水是一種能夠提供相關交易記錄和資金流向的證據,因此在一些情況下,根據銀行流水進行做賬是有利于準確記錄公司的財務活動的。香港公司日常經營的憑證如發票、收據、對賬單等都要收集好。具體如:
在香港公司做賬時,一般需要整理和保留以下各種資料和憑證:
在香港公司做賬時,一般需要整理和保留以下各種資料和憑證:
- 發票和收據:公司的購買發票和銷售發票、租賃合同、服務合同、收據等。這些文件是記錄公司交易和收入支出的重要憑證。
- 銀行對賬單:包括公司的銀行賬戶對賬單,顯示了公司的收入、支出和銀行交易記錄。
- 現金流量記錄:記錄公司現金流動的文件,如現金收據、現金支付單等。
- 原始憑證:包括付款憑證(如支票、匯款單、轉賬記錄等)和收款憑證(如收款單、存根副本等)。
- 工資和薪水記錄:包括員工工資表、納稅記錄等。
- 資產和負債記錄:包括資產購買憑證(如購買發票、交易合同等)和負債憑證(如借款合同、信貸記錄等)。
- 合同和協議:包括公司簽訂的各種合同和協議,如租賃合同、采購合同、客戶合同等。
- 報關單、貨運提單等費用單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