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商標副簿注冊制度
中國商標無主輔簿制度,對于缺乏顯著性的商標,在獲得商標顯著性之前,無法獲得商標注冊保護。
而在美國,商標注冊分為主簿注冊和副簿注冊。商標主簿注冊是最常見和經常使用的美國商標注冊方式。而對于不符合主簿注冊條件的商標,即,對申請人的商品或服務具有一定的識別功能但是本身不具有顯著性的標志,則可以考慮通過副簿注冊方式進行保護。
最常見的一類情況是,申請商標在指定商品/服務上本身缺乏固有顯著性,且已經投入美國商業實際使用或者已經在申請人原屬國取得注冊,但是,尚未通過使用方式取得獲得顯著性,申請人有可能通過商標與商品/服務長期結合使用產生除原含義外的第二含義,從而通過使用獲得顯著性的商標。
而在美國,商標注冊分為主簿注冊和副簿注冊。商標主簿注冊是最常見和經常使用的美國商標注冊方式。而對于不符合主簿注冊條件的商標,即,對申請人的商品或服務具有一定的識別功能但是本身不具有顯著性的標志,則可以考慮通過副簿注冊方式進行保護。
最常見的一類情況是,申請商標在指定商品/服務上本身缺乏固有顯著性,且已經投入美國商業實際使用或者已經在申請人原屬國取得注冊,但是,尚未通過使用方式取得獲得顯著性,申請人有可能通過商標與商品/服務長期結合使用產生除原含義外的第二含義,從而通過使用獲得顯著性的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