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搶注商標提出無效宣告申請
注冊商標的無效宣告,是指商標主管機關對于違反商標法的規定而不應獲得注冊的已注冊商標,按照法律程序宣告其無效的制度。
如果該商標已經被搶注成功,獲得了證書和商標權,且該商標注冊未滿5年,企業在收集到充分證據、能夠確定對方商標是搶注商標的情況下,可以向商標局提交商標無效宣告申請。如果對評審結果不滿意,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如果該商標已經被搶注成功,獲得了證書和商標權,且該商標注冊未滿5年,企業在收集到充分證據、能夠確定對方商標是搶注商標的情況下,可以向商標局提交商標無效宣告申請。如果對評審結果不滿意,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