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通知,開曼公司「實益所有人信息」請盡快登記到位的!
如早前所述,開曼群島已推出「實益擁有權法例」,要求開曼群島公司須于2018年6月29日前備存實益擁有權登記冊。今天盛世為大家整理相關的開曼公司,實益所有人信息登記的資料!希望能幫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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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開曼群島公司注冊處發布信息稱,它已開始向未能提交關于最終受益人/受益所有人的準確信息的公司發出警告信,并對其中一些公司處以罰款。
截至今年2月初,開曼群島公司注冊處已對未能遵守該條例的“19家”公司處以5000開曼元(約6100美元)的罰款。
在處以罰款之前,開曼群島公司注冊處將發出警告信。如果催繳在90天內失敗,公司注冊處處長有權將開曼公司從公司登記冊中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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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公司,代辦公司也會被罰款
根據開曼公司的受益所有人制度,信托和公司服務提供商(TCSP,即“注冊代理人”)必須提交“限制通知”,告知公司,如果未能完成受益所有人信息的注冊,其將被限制從事某些業務活動。
如果注冊代理人未能履行“限制通知”義務,還將收到開曼公司注冊處的警告信,甚至被罰款。截至今年2月初,公司注冊處已向“18”名注冊代理人發出警告信,要求注冊代理人指示其服務的開曼群島公司在有限時間內提交實益擁有人的真實信息。
同樣地,若注冊代理在收到警告函后未能合規操作,也會被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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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曼政府規管法規
眾所周知,開曼政府于2020年5月通過了《公司法》(2020年修訂)和《有限責任公司法》(2020年修訂)的修正案。這些修正案已于2020年6月29日正式生效,為引入與開曼群島實益所有權制度(Bo制度)相關的行政處罰制度鋪平了道路。
隨后,開曼群島公司注冊處由相關部門發布了《受益所有人實施手冊》,對開曼公司受益所有人信息登記和披露的合規性提出了更為詳細的操作指南。
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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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登記的實益所有權人信息
根據上述法律,開曼群島公司需要保存以下受益所有人信息:
? 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的服務提供商(“注冊代理人”)建立登記冊;
? 采取合理措施通知受益所有人(包括可能被認定為受益所有人的任何人)和相關法律實體;
? 書面通知受益所有人和相關法人實體,要求答復是否應在1個月內登記,并提供合理理由;
? 書面通知注冊股東,要求其答復其是否為注冊人,并提供合理理由;
? 在確定法人實體是否為可注冊人時,除非公司認為理由具有誤導性或錯誤,否則應以法人實體提供的理由為準。
必須在登記冊中輸入每個待登記人員的全名、居住地址和身份詳細信息。如果注冊人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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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規定的后果與處罰
所有可登記受益所有人應向本公司提供其各自的詳細信息,以便在登記冊中登記,否則將受到處罰。具體罰款如下:
1.首次違規罰款:6100美元;
2.如果違規行為持續,將處以每月1220美元的罰款;
3.每月額外罰款200美元,單次違規最高罰款30500美元;
4.如果公司未能在90天內支付罰款,則可將其從登記簿中刪除。
特別提醒:如果公司或個人未能在規定時間內繳納罰款,除增加罰款外,公司注冊處可拒絕為開曼群島公司頒發良好信譽證書和/或將該公司從登記冊中刪除。
通常,不支付罰款的期限為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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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觀點
? 近年來,在經合組織和歐盟的推動下,全世界企業信息的透明度不斷提高。新加坡、香港和其他司法管轄區已實施了類似的受益所有人信息登記和備案制度。作為世界上最重要的離岸金融中心之一,開曼群島也制定了相關法律進行合作。
? 現在開曼群島受益所有人的登記已進入實際運作和明確獎懲的階段。發出警告信和罰單,甚至刪除公司登記冊,都是對開曼公司和注冊代理人的警告:要么合規,要么退出。
? 當下全球盛行打擊洗錢和資助恐怖主義,在CRS和FATCA機制下各司法管轄區關于跨境金融賬戶和稅收信息交換也將越來越頻繁,復雜的海外基金結構、信托結構等,都可能被各國稅務局機關穿透。因此,與其想著如何隱匿信息,不如先做好各種合規申報工作,畢竟“合規”已漸漸成為主流。
?事實上,早在2017年,包括開曼群島在內的六個英國海外領土[1]和三個皇家屬地[2]就宣布實施登記制度,并根據協議向英國執法機構披露了收益所有人的信息。換言之,英國執法機構可以根據名稱或公司名稱要求Cayman提供登記冊上的“所有”信息。
[1] 它們是安圭拉、百慕大、直布羅陀、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以及特克斯和凱科斯群島。[2]它們是根西島、澤西島和馬恩島。
? 與此同時,受到歐盟“避稅天堂黑名單”的威脅,開曼群島在2020年10月被從“黑名單”中刪除后,也積極響應了這一呼吁,并宣布配合歐盟第5號反洗錢令的要求。預計2022年開曼群島將引入立法,2023年將公布受益所有人登記冊。
? 近年來,實益所有人信息登記已陸續在開曼群島、BVI、中國香港、新加坡等司法管轄區有序展開,無論其保密程度怎么樣,存放地點在哪,共同點都是當地政府與代理機構都有權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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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開曼群島公司注冊處發布信息稱,它已開始向未能提交關于最終受益人/受益所有人的準確信息的公司發出警告信,并對其中一些公司處以罰款。
截至今年2月初,開曼群島公司注冊處已對未能遵守該條例的“19家”公司處以5000開曼元(約6100美元)的罰款。
在處以罰款之前,開曼群島公司注冊處將發出警告信。如果催繳在90天內失敗,公司注冊處處長有權將開曼公司從公司登記冊中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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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公司,代辦公司也會被罰款
根據開曼公司的受益所有人制度,信托和公司服務提供商(TCSP,即“注冊代理人”)必須提交“限制通知”,告知公司,如果未能完成受益所有人信息的注冊,其將被限制從事某些業務活動。
如果注冊代理人未能履行“限制通知”義務,還將收到開曼公司注冊處的警告信,甚至被罰款。截至今年2月初,公司注冊處已向“18”名注冊代理人發出警告信,要求注冊代理人指示其服務的開曼群島公司在有限時間內提交實益擁有人的真實信息。
同樣地,若注冊代理在收到警告函后未能合規操作,也會被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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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曼政府規管法規
眾所周知,開曼政府于2020年5月通過了《公司法》(2020年修訂)和《有限責任公司法》(2020年修訂)的修正案。這些修正案已于2020年6月29日正式生效,為引入與開曼群島實益所有權制度(Bo制度)相關的行政處罰制度鋪平了道路。
隨后,開曼群島公司注冊處由相關部門發布了《受益所有人實施手冊》,對開曼公司受益所有人信息登記和披露的合規性提出了更為詳細的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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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登記的實益所有權人信息
根據上述法律,開曼群島公司需要保存以下受益所有人信息:
? 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的服務提供商(“注冊代理人”)建立登記冊;
? 采取合理措施通知受益所有人(包括可能被認定為受益所有人的任何人)和相關法律實體;
? 書面通知受益所有人和相關法人實體,要求答復是否應在1個月內登記,并提供合理理由;
? 書面通知注冊股東,要求其答復其是否為注冊人,并提供合理理由;
? 在確定法人實體是否為可注冊人時,除非公司認為理由具有誤導性或錯誤,否則應以法人實體提供的理由為準。
必須在登記冊中輸入每個待登記人員的全名、居住地址和身份詳細信息。如果注冊人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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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規定的后果與處罰
所有可登記受益所有人應向本公司提供其各自的詳細信息,以便在登記冊中登記,否則將受到處罰。具體罰款如下:
1.首次違規罰款:6100美元;
2.如果違規行為持續,將處以每月1220美元的罰款;
3.每月額外罰款200美元,單次違規最高罰款30500美元;
4.如果公司未能在90天內支付罰款,則可將其從登記簿中刪除。
特別提醒:如果公司或個人未能在規定時間內繳納罰款,除增加罰款外,公司注冊處可拒絕為開曼群島公司頒發良好信譽證書和/或將該公司從登記冊中刪除。
通常,不支付罰款的期限為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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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觀點
? 近年來,在經合組織和歐盟的推動下,全世界企業信息的透明度不斷提高。新加坡、香港和其他司法管轄區已實施了類似的受益所有人信息登記和備案制度。作為世界上最重要的離岸金融中心之一,開曼群島也制定了相關法律進行合作。
? 現在開曼群島受益所有人的登記已進入實際運作和明確獎懲的階段。發出警告信和罰單,甚至刪除公司登記冊,都是對開曼公司和注冊代理人的警告:要么合規,要么退出。
? 當下全球盛行打擊洗錢和資助恐怖主義,在CRS和FATCA機制下各司法管轄區關于跨境金融賬戶和稅收信息交換也將越來越頻繁,復雜的海外基金結構、信托結構等,都可能被各國稅務局機關穿透。因此,與其想著如何隱匿信息,不如先做好各種合規申報工作,畢竟“合規”已漸漸成為主流。
?事實上,早在2017年,包括開曼群島在內的六個英國海外領土[1]和三個皇家屬地[2]就宣布實施登記制度,并根據協議向英國執法機構披露了收益所有人的信息。換言之,英國執法機構可以根據名稱或公司名稱要求Cayman提供登記冊上的“所有”信息。
[1] 它們是安圭拉、百慕大、直布羅陀、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以及特克斯和凱科斯群島。[2]它們是根西島、澤西島和馬恩島。
? 與此同時,受到歐盟“避稅天堂黑名單”的威脅,開曼群島在2020年10月被從“黑名單”中刪除后,也積極響應了這一呼吁,并宣布配合歐盟第5號反洗錢令的要求。預計2022年開曼群島將引入立法,2023年將公布受益所有人登記冊。
? 近年來,實益所有人信息登記已陸續在開曼群島、BVI、中國香港、新加坡等司法管轄區有序展開,無論其保密程度怎么樣,存放地點在哪,共同點都是當地政府與代理機構都有權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