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香港公司若想豁免稅收,條件有三,如下:
一、公司該年度虧損
根據香港稅法規定,只有盈利的香港公司才需要繳納利得稅,那么也就是說,如果你的香港公司該財政年度是虧損狀態的,則不必繳納利得稅,并且,由于香港政府對企業的大力扶持,公司虧損的部分還可以無期限的彌補往后公司所產生的利潤。當然,此前提還需要委托香港持牌會計師對公司賬目進行做賬審計,并且公司是否虧損,虧損數額大小,還需要提交稅表和符合事實的審計報告給稅務局后,由香港稅務局仔細查閱審核評估之后做決定。
二、公司未經營
假如你的香港公司一直沒有經營任何業務的話,那么則可以不用做賬審計,并向香港稅務局申請豁免繳稅,屆時只需要進行零申報報稅即可。但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實事求是,假如被稅務局發現公司有運營的情況下還進行零申報,那么等待公司的將是相當嚴重的后果,屆時會被視為逃稅避稅,將被罰以巨額罰款,3倍稅款,同時銀行賬戶被凍結,如不處理,還將會被起訴至法院強行執行,并拉入黑名單,若所涉金額較大,情節嚴重者甚至還會被判處監禁。
三、公司離岸經營
由于香港實施的是地域來源征收原則,所以如果你的香港公司是離岸經營的,其所獲得的盈利,所經營的業務,均不在香港本地發生的話,可以向香港稅務局申請離岸豁免。也就是說,如果香港稅務局認可了你的公司所產生的利潤,以及業務都不是在香港產生的話,那么該公司就可以不用繳納利得稅。當然,此舉同樣需要委托香港持牌會計師進行做賬審計,并由出具的審計報告等相關證據向稅務局申請,假如申請通過,那么則會下達一個豁免同意書,從而免除繳納利得稅。
以上所言三點,就是香港公司豁免稅收的條件了,只要符合,就可以向稅務局申請豁免,當然了,一定要按公司實際情況出發,萬不可為了豁免稅收,而進行不符合事實的決定。
一、公司該年度虧損
根據香港稅法規定,只有盈利的香港公司才需要繳納利得稅,那么也就是說,如果你的香港公司該財政年度是虧損狀態的,則不必繳納利得稅,并且,由于香港政府對企業的大力扶持,公司虧損的部分還可以無期限的彌補往后公司所產生的利潤。當然,此前提還需要委托香港持牌會計師對公司賬目進行做賬審計,并且公司是否虧損,虧損數額大小,還需要提交稅表和符合事實的審計報告給稅務局后,由香港稅務局仔細查閱審核評估之后做決定。
二、公司未經營
假如你的香港公司一直沒有經營任何業務的話,那么則可以不用做賬審計,并向香港稅務局申請豁免繳稅,屆時只需要進行零申報報稅即可。但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實事求是,假如被稅務局發現公司有運營的情況下還進行零申報,那么等待公司的將是相當嚴重的后果,屆時會被視為逃稅避稅,將被罰以巨額罰款,3倍稅款,同時銀行賬戶被凍結,如不處理,還將會被起訴至法院強行執行,并拉入黑名單,若所涉金額較大,情節嚴重者甚至還會被判處監禁。
三、公司離岸經營
由于香港實施的是地域來源征收原則,所以如果你的香港公司是離岸經營的,其所獲得的盈利,所經營的業務,均不在香港本地發生的話,可以向香港稅務局申請離岸豁免。也就是說,如果香港稅務局認可了你的公司所產生的利潤,以及業務都不是在香港產生的話,那么該公司就可以不用繳納利得稅。當然,此舉同樣需要委托香港持牌會計師進行做賬審計,并由出具的審計報告等相關證據向稅務局申請,假如申請通過,那么則會下達一個豁免同意書,從而免除繳納利得稅。
以上所言三點,就是香港公司豁免稅收的條件了,只要符合,就可以向稅務局申請豁免,當然了,一定要按公司實際情況出發,萬不可為了豁免稅收,而進行不符合事實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