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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oyi 、mily
WFOE當然可以向控股的境外主體分紅。以分紅方式資金出境時,需特別注意的是,分紅系在項目公司存在稅后利潤后方可向股東進行分配。 WFOE向境外股東分配股息紅利并購匯出境時需向銀行提交同意分紅的董事會利潤分配決議(或合伙人利潤分配決議)等程序文件以及完稅的相關證明文件、稅務備案表原件及經審計的財務報表等資料以確證存在稅后可分配利潤。在稅務層面,若外資機構系注冊于香港的機構,根據上文提及的《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于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第十條股息的相關內容約定,若外資機構對WFOE持有25%以上的股權,對于向香港公司分配的股息紅利部分應按照5%的稅率預提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