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離婚訴訟授權委托書公證和領事認證
馬來西亞離婚訴訟授權委托書公證和領事認證
在中國離婚一般存在兩種方式,一種是夫妻雙方通過協議離婚,另一種是通過法院的訴訟離婚,如果夫妻雙方同意離婚,并就子撫養、財產分割等達成協議的,就可以到民政局辦理離婚,其中夫妻中任意一方是不同意離婚的,或者是在財產分割、子女撫養上等無法達成共識的,就需要通過法院訴訟進行裁決。在馬來西亞離婚是和中國離婚存在差異的,在馬來西亞辦理離婚都是需要經過法院裁定,所獲取的離婚證也就是法院判決書,由于在馬來西亞所獲取的法院判決書需要經過中國中級人民法院裁定認可之后才能在國內使用,所需要提供的馬來西亞法院判決書需要經過三級認證。
在國內登記離婚,如雙方是協議離婚,雙方都同意離婚, 并對財產,子女撫養等問題沒有爭議,可以到國內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協議離婚。
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或者雙方或一方不在國內,可以通過出具授權委托書的形式,委托國內的親友或律師作為訴訟代理人想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在馬來西亞申辦離婚訴訟授權委托書準備材料如下:
1.本人親自申辦,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2.填妥《公證認證申請表》
3.有效護照原件及護照資料頁復印件
4.馬來西亞有效居留證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如居留證過期,須提供更換居留有關材料;無居留者須出示三個月內開具的住家證明或個人稅卡原件及復印件
5.如需在委托書的“委托事項”中加入中國身份證號碼(不可體現在“委托人”信息欄中),則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正反兩面復印件
6.填寫完整的《授權委托書》(如離婚當事人雙方均需授權委托他人辦理,則雙方應分別填寫,不可互相委托,且受托人不能為同一人)。請使用黑色碳水筆填寫或電腦打印,不得有任何涂改。簽名須在領事官員面前完成,落款日期應為簽名日期
6.結婚證原件或復印件
7.領事官員認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按照以上的要求準備好資料,辦妥委托書,并完成公證,通常由中國駐馬來西亞使館出具的公證書,在國內是可以直接使用的。
如所拿到的委托書,是馬來西亞文書,在中國使用,則還得先完成公證和認證。
馬來西亞文書認證流程如下:
第一步馬來西亞當地的國際公證律師公證
第二步馬來西亞外交部加以認證
第三步中國駐馬來西亞使館認證
以上的步驟缺一不可,必須妥善的完成,拿到的使館認證文書,在中國使用才會被承認。
在中國離婚一般存在兩種方式,一種是夫妻雙方通過協議離婚,另一種是通過法院的訴訟離婚,如果夫妻雙方同意離婚,并就子撫養、財產分割等達成協議的,就可以到民政局辦理離婚,其中夫妻中任意一方是不同意離婚的,或者是在財產分割、子女撫養上等無法達成共識的,就需要通過法院訴訟進行裁決。在馬來西亞離婚是和中國離婚存在差異的,在馬來西亞辦理離婚都是需要經過法院裁定,所獲取的離婚證也就是法院判決書,由于在馬來西亞所獲取的法院判決書需要經過中國中級人民法院裁定認可之后才能在國內使用,所需要提供的馬來西亞法院判決書需要經過三級認證。
在國內登記離婚,如雙方是協議離婚,雙方都同意離婚, 并對財產,子女撫養等問題沒有爭議,可以到國內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協議離婚。
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或者雙方或一方不在國內,可以通過出具授權委托書的形式,委托國內的親友或律師作為訴訟代理人想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在馬來西亞申辦離婚訴訟授權委托書準備材料如下:
1.本人親自申辦,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2.填妥《公證認證申請表》
3.有效護照原件及護照資料頁復印件
4.馬來西亞有效居留證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如居留證過期,須提供更換居留有關材料;無居留者須出示三個月內開具的住家證明或個人稅卡原件及復印件
5.如需在委托書的“委托事項”中加入中國身份證號碼(不可體現在“委托人”信息欄中),則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正反兩面復印件
6.填寫完整的《授權委托書》(如離婚當事人雙方均需授權委托他人辦理,則雙方應分別填寫,不可互相委托,且受托人不能為同一人)。請使用黑色碳水筆填寫或電腦打印,不得有任何涂改。簽名須在領事官員面前完成,落款日期應為簽名日期
6.結婚證原件或復印件
7.領事官員認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按照以上的要求準備好資料,辦妥委托書,并完成公證,通常由中國駐馬來西亞使館出具的公證書,在國內是可以直接使用的。
如所拿到的委托書,是馬來西亞文書,在中國使用,則還得先完成公證和認證。
馬來西亞文書認證流程如下:
第一步馬來西亞當地的國際公證律師公證
第二步馬來西亞外交部加以認證
第三步中國駐馬來西亞使館認證
以上的步驟缺一不可,必須妥善的完成,拿到的使館認證文書,在中國使用才會被承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