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你的生活過得豐衣足食,但這不意味著你能夠將各類不速之客都拒之門外。富人被查稅員、信貸員和山姆大叔自身搞得傾家蕩產的故事不勝枚舉,這足以警示每一位新近崛起的億萬富豪小心呵護自己所擁有的一切。 正如《福布斯》對全球最富裕人群的調查所示,打理財富是需要策略的,比如愿意接受奇異的金融工具,或者去避稅天堂百慕大開辦一家離岸公司,再或者干脆創辦一家自己的企業。以下是那些一分一毫地積累起萬貫家財,并悉心維護這些財富的人士經常采納的7項理財技巧、秘密和策略: 1. 現金流至關重要。購買MLP,賣掉牛排餐廳。 布拉德·皮特(Brad Pitt)通常把他數百萬美元的片酬放在哪里呢?這不難揣測,一如許多好萊塢明星,他把錢投資在MLP(業主有限責任合伙公司)上。 好萊塢五位頂級財富管理顧問向我透露稱,這類股票擁有一批狂熱的信徒,它們能夠產生強勁的收益率和現金流。如同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一樣,MLP無需納稅。因此,投資者可以分享到更大份額的收益,派發的高息也只需承受輕度稅負。 MLP當然不是曇花一現的投資品種。無論是以1年期、3年期、5年期或10年期來評判,Alerian業主有限責任合伙制指數(The Alerian MLP Index)的回報率都完勝標準普爾500指數。這項包含大約50個MLP的指數尤其偏愛諸如Enterprise Products Partners、Kinder Morgan和Plains All American Pipeline這樣一些經營天然氣和原油管道業務的公司。 洛杉磯理財經理艾倫·戈德曼(Alan Goldman)擁有一個由大明星組成的客戶群和關系網。他經常告誡這些客戶不要執迷于投資那些可能走紅的時尚餐廳,而應持有一些更穩定的投資產品,比如MLP。“我們發現,他們需要比普通人更保守一些,”戈德曼不由得嘆了一口氣,“演藝圈人士非常喜歡投資餐廳。每當看到某個藝人開始做餐廳之類的生意,我們只能做出這樣的假設:這筆錢又打水漂了。” 2. 向扎克學習,投資GRAT。 暫且不論坊間對于Facebook公司能否基業長青的質疑,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和他的創業搭檔達斯汀·莫斯科維茨(Dustin Moskovitz)已經采取措施,以保護其家庭遺產。 《福布斯》雜志去年3月份報道稱,扎克伯格和莫斯科維茨將Facebook公司上市前股票放入一種名叫GRAT(贈與人保留年金信托)的金融工具之中。據《福布斯》估計,兩位創始人最終將兩億多美元資金轉移至這些信托基金中。未來的支出可以規避贈與稅(這些信托基金于2008年創建時,贈與稅的稅率高達45%)。或許不像繞過美國國稅局(IRS)轉移10億美元那么酷,但就藏匿像私人公司股票這類難以估值的資產而言,GRAT是一個特別有用的工具,因為一旦你面臨審計,你完全可以更改信托條款的細節。 3. 讓你的公司給你支付報酬。 有沒有聽說過這些公司,比如“尖叫的波羅的海爵士公司”、“翻過來翻過去制片公司”或“人上之網公司”,或許沒有吧,除非你正在華納兄弟影業公司(Warner Brothers)從事幕后工作。 每一家這樣的實體都被某一位藝人公司化了,特別是那些聘請斯科特·范斯坦(Scott Feinstein)擔任理財顧問的演藝人士。亞倫·保羅(Aaron Paul)、希拉里·達芙(Hilary Duff)和泰勒·洛特納(Taylor Lautner)等名人皆是范斯坦的客戶。 他之所以建議明星們采取這種策略,是因為它可以讓客戶更好地管理稅收和開支。名人很多時候都無法對一些大宗商務開支進行稅收抵扣。“這些人需要將兩到四成的收入付給給別人。”比如經紀人和經理,范斯坦這樣說道。為什么這些大明星無法進行相應的抵扣處理呢?原因就在于規定每位美國人都必須繳納一定稅收的《替代性最低稅法案》(The Alternative Minimum Tax)。“這項規定影響了大約2,000萬美國人,并且限制你可以從應納稅所得中抵扣的費用額度。” 為解決這一問題,明星們可開辦一家公司,然后通知電影制作公司向這家公司支付報酬,而不是直接向他們支付(政府為藝人以這種方式賺取薪酬開了一個特例,范斯坦表示。但普通人肯定不能這樣做)。這家公司反過來向明星的隨從人員支付報酬,如此這般,明星的應納稅所得金額就顯著降低了。 盡管范斯坦對這種辦法青睞有加,但他拒絕為這些公司奇怪的名字承擔責任:“我對他們說,你們好歹也起一個對你們有點意義的公司名稱啊!”尖叫的波羅的海爵士,這個名字聽起來亂七八糟的,不知所云。 4. 百慕大式的再保險業務。 對沖基金最近利用的稅收漏洞與再保險業務有關。 根據彭博資訊(Bloomberg)報道,自2011年以來,一大批億萬富豪級別的對沖基金經理在避稅天堂百慕大開辦了眾多再保險公司,其中不乏一些以臉皮厚著稱的人物,比如約翰·保爾森(John Paulson)、SAC資本顧問公司(SAC Capital Advisors)的史蒂夫·科恩(Stevie Cohen)、第三點基金(Third Point)的丹·勒布(Dan Loeb)。 他們這樣做都是受了綠光資本公司(Greenlight Capital)掌門人大衛·艾因霍恩(David Einhorn)的啟發。讓資金通過這些公司轉一個圈,可顯著降低對沖基金經理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并可推遲實際納稅的日期。一般情況下,這些經理人要么應該按照普通的所得稅稅率(39.6%)納稅,要么該繳納長期資本利得稅(20%)。 5. 尋找你永遠不打算脫手的股票。 在上世紀特許權投資領域的前沿,有一位戴著一副圓眼鏡、感情非常豐富的男士。他就是來自北加州的菲利普·費舍爾(Philip Fisher)。1958年,憑借《普通的股票和不普通的利潤》(Common Stocks and Uncommon Profits)一書,他成為撰寫投資類圖書的第一人。這部榮登《紐約時報》暢銷書名單的著作堪稱現代成長型投資的樣板教材,書中列舉的15項投資戰略最終引起了內布拉斯加州一位年輕人的注意。他把費舍爾和價值投資理論之父本杰明·格雷厄姆(Benjamin Graham)的投資準則融為一體,由此賺得數百億美元的身家。沒錯,這個年輕人正是沃倫·巴菲特(Warren Buffett)。 現在,費舍爾的兒子肯也成了一位億萬富豪。他管理著一家價值420億美元的資產管理公司,并且仍然把北加州叫做自己的家。小費舍爾的投資理念或許比他的父親更加以價值為導向(評估一家公司價值時,他特別青睞市銷率這項指標),但他說,老父親的投資理論中有一點是他從來不敢拋在腦后的(另一個原因或許是,在進行價值投資時,它能夠產生很好的效果)。 這一觀點是:購買某只股票時,你應該抱著一種永遠持有的心態。 就購買股票后永遠不脫手而言,老費舍爾是有充分理由的。他當時面臨最高可達45%的資本利得稅(相比之下,這項稅種比現在的最高稅率要低得多,僅為20%左右)。 上世紀30年代,他購買了杜邦公司(DuPont)和陶氏化學公司(Dow Chemical)的股票,整整過了大約40年后,他才將這些股票售出。他曾在上世紀80年代購買過摩托羅拉公司(Motorola)的股票,直到他2004年以96歲的高齡去世時,他依然持有這些股票。 在今天這個以毫秒計算交易時間的世界里,這種心態是否真就沒有用武之地了?“如果應用得當,依然是有價值的。然而,人無完人。”小費舍爾如是說。 6. 把成長型投資品注入羅斯個人退休帳戶(Roth IRA)。 擁有巨大成長潛力的投資產品應該放入羅斯個人退休帳戶。放在這個賬戶是免稅的,而且只要你一直等到退休年齡(59歲半)才將資金提取出來,那么同樣無需納稅。快速成長的私人持股公司的員工往往選擇這條途徑。 2001年,時任貝寶公司(PayPal)CEO的彼得·泰爾(Peter Thiel)就是這樣做的。泰爾通過他的羅斯賬戶以每股30美分的價格購買了170萬股貝寶股票。2002年,電子港灣(eBay)收購貝寶,這些股票隨即產生了3,150萬美元的利潤。 貝寶公司的另一位創始人馬克斯·列夫琴(Max Levchin)也做過類似的事情。他的羅斯賬戶已經售出了310萬股Yelp股票,現在還持有390萬股。產生的結果是:退休后,列夫琴可從這個賬戶中提取9,500萬美元的免稅資金。 7. 創辦你自己的企業。 點擊福布斯全球億萬富豪榜單,如果你深入研究1,426位上榜富豪的簡介,你就會發現一個類似的特征。 幾乎所有億萬富豪的財富都是憑借一股企業家精神賺來的,要不然就是從某個創辦企業的家族成員那里繼承而來。無論你在一家公司中升至多高的職位,你也無法賺取10位數的收入。 如此巨額的財富是通過開創一番事業,從零開始累積起來的。創富故事很可能是個偶然事件,往往發生在你毫不知情的時候。1955年,巴菲特離開職場,打算就此退休。不久之后,在一個由家人和朋友組成的七人小組的勸誘下,二十來歲的巴菲特組建了一家合伙企業,其高達535億美元的財富生涯由此啟動。這件事發生在奧馬哈俱樂部的一個小型宴會上。 譯 任文科 校 李其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