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I備案成功后的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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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成投資后需要及時向監管部門報備或報道
根據《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第四十四條:屬于核準、備案管理范圍的項目,投資主體應當在項目完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通過網絡系統提交項目完成情況報告表。項目完成情況報告表格式文本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
前款所稱項目完成,是指項目所屬的建設工程竣工、投資標的股權或資產交割、中方投資額支出完畢等情形。
根據《境外投資管理辦法》第23條:企業應當要求其投資的境外企業中方負責人當面或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及時向駐外使(領)館(經商處室)報到登記。
2.每年向外匯局申請年檢備案
根據《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規定》:境內機構(金融機構除外)應按照境外投資聯合年檢的相關規定參加年檢。多個境內機構共同實施一項境外直接投資的,應分別到所在地外匯局參加外匯年檢。
實踐中,通常由各地稅務部門發送通知,在6月30日前完成上一年度投資項目的外匯年檢備案。
舒心企服是企業服務領域權威的專業代辦平臺,專注于為各類企業提供ODI境外投資備案、海內外公司注冊、37號文登記、代理記賬、私募基金備案、ICP辦理、互聯網資質辦理等一站式企業服務代辦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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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第四十四條:屬于核準、備案管理范圍的項目,投資主體應當在項目完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通過網絡系統提交項目完成情況報告表。項目完成情況報告表格式文本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
前款所稱項目完成,是指項目所屬的建設工程竣工、投資標的股權或資產交割、中方投資額支出完畢等情形。
根據《境外投資管理辦法》第23條:企業應當要求其投資的境外企業中方負責人當面或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及時向駐外使(領)館(經商處室)報到登記。
2.每年向外匯局申請年檢備案
根據《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規定》:境內機構(金融機構除外)應按照境外投資聯合年檢的相關規定參加年檢。多個境內機構共同實施一項境外直接投資的,應分別到所在地外匯局參加外匯年檢。
實踐中,通常由各地稅務部門發送通知,在6月30日前完成上一年度投資項目的外匯年檢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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