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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新西蘭信托比較流行,因為:(1)可以用自己的受托人(私人信托公司)設立信托;(2)受益人信息保密;(3)如果收入來源位于新西蘭以外,信托不征稅;(4)新西蘭不是離岸區,因此具有好名聲。
但是年底之前要對受益人是非居民的信托相關的法律進行重大修改,包括:
? 要建立這種信托目錄,對新西蘭國家機構開放;
? 要規定信托注冊費以及年度續牌費;
? 要向新西蘭稅務機構提交信托財務報表并披露受益人信息,并交存信托契約副本。
只有在符合一切披露信息和提交財務報表方面的要求,信托才可以獲得稅收優惠。
考慮到新的規定,對新西蘭信托的吸引力將大大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