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志M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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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是可以使用中文名稱注冊的,對于公司名稱的規定如下:
公司可注冊一個中文名稱或一個英文名稱,也可以同時注冊中文名稱和英文名稱,但不能使用中文字和英文字母組合成的名稱;英文公司名稱的最后一個詞須為“Limited”,中文公司名稱的最后四個字須為“有限公司”;若注冊中文名稱,須使用繁體字。
擬定公司名稱不能與注冊處處長備存的《公司名稱索引》內的另一名稱相同擬定公司名稱不能于根據某條例成立后設立的法人團體的名稱相同;不能使用注冊處處長認為的可能會構成刑事罪行或令人反感或違反公眾利益的公司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