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貿區首單離岸賬戶并購貸款業務完成
2015-5-20 近日,繼上海自貿試驗區跨境投資首單、PE并購貸款首單后,離岸賬戶并購貸款首單也已誕生。從交通銀行上海分行獲悉,該行近日為上海自貿試驗區內一家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辦理了其境外子公司的離岸并購貸款業務,資金專項用于支付股權收購費用。
該業務的辦理,填補了上海自貿試驗區離岸賬戶并購貸款業務的空白,同時也為企業加速國際化發展戰略提供了資金保障。
據了解,該筆離岸賬戶并購貸款業務,是企業借助自貿區境內投資平臺,向交通銀行上海自貿區分行申請信貸資金支持,并通過海外子公司投資平臺完成的境外收購或投資業務。
按照上海自貿試驗區相關規定,開展境外投資的股權投資基金可以通過在區內設立基金主體,5個工作日內即可拿到境外投資項目或境外投資開辦企業備案證書,然后直接到銀行辦理人民幣跨境使用或購匯劃轉,從而實現資金“出海”;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也可以利用自貿試驗區的平臺赴境外設立投資架構,待找到合適的境外項目后在區內完成有關備案程序。
此前,弘毅投資拿下的上海自貿試驗區跨境股權投資首單,是前一種模式,而交行完成的這筆離岸賬戶并購貸款業務中涉及的投資架構,采取的則是后一種形式,即赴境外設立投資架構。
在了解客戶需求的基礎上,交行上海自貿試驗區分行借助區內跨境投資的便利政策,為企業量身定制了跨境并購方案。在對企業和并購業務的盡職調查和風險評估后,確定了還款來源和擔保方式,在短期內完成了授信審批,完成了對離岸公司的信貸資金發放。
目前,只有獲得離岸銀行業務牌照的四家銀行可為非居民開立離岸賬戶,分別為浦發銀行、交通銀行、招商銀行和平安銀行。
交行上海自貿試驗區分行相關負責人表示,離岸賬戶并購貸款業務的開展,體現了該行充分依托自貿區政策,緊密圍繞客戶需求,積極創新金融服務,全力支持中國企業實施“走出去”戰略的業務優勢,也實現了自貿區內企業跨境投資及跨境支付業務的重要突破。
2013年9月29日,上海自貿試驗區掛牌當天,銀監會發布的支持意見中明確指出,支持區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推進跨境投資金融服務,包括但不限于跨境并購貸款和項目貸款、內保外貸、跨境資產管理和財富管理業務、房地產信托投資基金等。
相關報道:
交通銀行上海市分行成功為自貿區內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辦理了其境外子公司的離岸并購貸款業務,資金專項用于支付股權轉讓費。該業務的成功辦理,不僅填補了自貿區內離岸賬戶并購貸款業務的空白,也為企業加速國際化發展戰略提供了有力的資金保障。
據了解,根據上海自貿區相關政策規定,該筆離岸賬戶并購貸款業務,是企業借助自貿區境內投資平臺,向交通銀行上海自貿區分行申請信貸資金支持,并通過海外子公司投資平臺完成的境外收購或投資業務。在充分了解客戶需求的基礎上,交行上海自貿區分行借助自貿區跨境投資的便利政策,為企業量身定制了跨境并購方案。在歷經對企業和并購業務的盡職調查和風險評估后,確定了還款來源和擔保方式,在短期內完成了授信審批,完成了對離岸公司的信貸資金發放。
交行上海自貿區分行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離岸賬戶并購貸款業務的順利開展,既展現了該行充分依托自貿區政策,緊密圍繞客戶需求,積極創新金融服務,全力支持中國企業實施“走出去”戰略的業務優勢,也實現了自貿區內企業跨境投資及跨境支付業務的重要突破。
此外,作為自貿區8個國際交易平臺之一,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將正式拉開序幕。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相關負責人指出,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將于6月試運行,7月正式運行。
該負責人表示,在交易中心發展初期,確定的是“一個中心、二種模式、三個產品”的運營架構。也就是在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運用掛牌(協商)和競價兩種交易模式,對管道天然氣(PNG)、液化天然氣(LNG)以及LNG接收站窗口期三個品種進行交易。
按照官方批復,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交易產品為石油產品(包括但不限于汽油、柴油)、天然氣(包括常規天然氣和非常規天然氣),以及天然氣管輸容量。據悉,交易中心將采取交易商會員準入制,目前已經運營中的上海石油交易所,相關業務如LNG將直接平移到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
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于2015年3月4日完成工商注冊,注冊資本為10億元,發起股東為新華社控股的新華中融投資有限公司、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申能、新奧燃氣、北京燃氣、中燃燃氣、港華投資、華能國際等10家,全部以現金出資。其中中融投資有限公司出資3.3億元,持股比例為33%,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各出資1億元,持股比例為10%。
同時,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有關工作接受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及商品現貨交易市場管理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根據規劃,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要成為與美國HenryHub、英國NBP并駕齊驅的亞太地區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信息中心和金融中心,提升中國在國際石油天然氣領域定價權和影響力。
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建設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一是為爭奪提高國際定價話語權,二是推動石油天然氣市場化改革。此外,他還指出,未來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也將開發相應的價格指數,并開發相應的金融衍生品。
該業務的辦理,填補了上海自貿試驗區離岸賬戶并購貸款業務的空白,同時也為企業加速國際化發展戰略提供了資金保障。
據了解,該筆離岸賬戶并購貸款業務,是企業借助自貿區境內投資平臺,向交通銀行上海自貿區分行申請信貸資金支持,并通過海外子公司投資平臺完成的境外收購或投資業務。
按照上海自貿試驗區相關規定,開展境外投資的股權投資基金可以通過在區內設立基金主體,5個工作日內即可拿到境外投資項目或境外投資開辦企業備案證書,然后直接到銀行辦理人民幣跨境使用或購匯劃轉,從而實現資金“出海”;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也可以利用自貿試驗區的平臺赴境外設立投資架構,待找到合適的境外項目后在區內完成有關備案程序。
此前,弘毅投資拿下的上海自貿試驗區跨境股權投資首單,是前一種模式,而交行完成的這筆離岸賬戶并購貸款業務中涉及的投資架構,采取的則是后一種形式,即赴境外設立投資架構。
在了解客戶需求的基礎上,交行上海自貿試驗區分行借助區內跨境投資的便利政策,為企業量身定制了跨境并購方案。在對企業和并購業務的盡職調查和風險評估后,確定了還款來源和擔保方式,在短期內完成了授信審批,完成了對離岸公司的信貸資金發放。
目前,只有獲得離岸銀行業務牌照的四家銀行可為非居民開立離岸賬戶,分別為浦發銀行、交通銀行、招商銀行和平安銀行。
交行上海自貿試驗區分行相關負責人表示,離岸賬戶并購貸款業務的開展,體現了該行充分依托自貿區政策,緊密圍繞客戶需求,積極創新金融服務,全力支持中國企業實施“走出去”戰略的業務優勢,也實現了自貿區內企業跨境投資及跨境支付業務的重要突破。
2013年9月29日,上海自貿試驗區掛牌當天,銀監會發布的支持意見中明確指出,支持區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推進跨境投資金融服務,包括但不限于跨境并購貸款和項目貸款、內保外貸、跨境資產管理和財富管理業務、房地產信托投資基金等。
相關報道:
交通銀行上海市分行成功為自貿區內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辦理了其境外子公司的離岸并購貸款業務,資金專項用于支付股權轉讓費。該業務的成功辦理,不僅填補了自貿區內離岸賬戶并購貸款業務的空白,也為企業加速國際化發展戰略提供了有力的資金保障。
據了解,根據上海自貿區相關政策規定,該筆離岸賬戶并購貸款業務,是企業借助自貿區境內投資平臺,向交通銀行上海自貿區分行申請信貸資金支持,并通過海外子公司投資平臺完成的境外收購或投資業務。在充分了解客戶需求的基礎上,交行上海自貿區分行借助自貿區跨境投資的便利政策,為企業量身定制了跨境并購方案。在歷經對企業和并購業務的盡職調查和風險評估后,確定了還款來源和擔保方式,在短期內完成了授信審批,完成了對離岸公司的信貸資金發放。
交行上海自貿區分行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離岸賬戶并購貸款業務的順利開展,既展現了該行充分依托自貿區政策,緊密圍繞客戶需求,積極創新金融服務,全力支持中國企業實施“走出去”戰略的業務優勢,也實現了自貿區內企業跨境投資及跨境支付業務的重要突破。
此外,作為自貿區8個國際交易平臺之一,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將正式拉開序幕。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相關負責人指出,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將于6月試運行,7月正式運行。
該負責人表示,在交易中心發展初期,確定的是“一個中心、二種模式、三個產品”的運營架構。也就是在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運用掛牌(協商)和競價兩種交易模式,對管道天然氣(PNG)、液化天然氣(LNG)以及LNG接收站窗口期三個品種進行交易。
按照官方批復,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交易產品為石油產品(包括但不限于汽油、柴油)、天然氣(包括常規天然氣和非常規天然氣),以及天然氣管輸容量。據悉,交易中心將采取交易商會員準入制,目前已經運營中的上海石油交易所,相關業務如LNG將直接平移到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
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于2015年3月4日完成工商注冊,注冊資本為10億元,發起股東為新華社控股的新華中融投資有限公司、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申能、新奧燃氣、北京燃氣、中燃燃氣、港華投資、華能國際等10家,全部以現金出資。其中中融投資有限公司出資3.3億元,持股比例為33%,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各出資1億元,持股比例為10%。
同時,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有關工作接受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及商品現貨交易市場管理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根據規劃,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要成為與美國HenryHub、英國NBP并駕齊驅的亞太地區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信息中心和金融中心,提升中國在國際石油天然氣領域定價權和影響力。
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建設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一是為爭奪提高國際定價話語權,二是推動石油天然氣市場化改革。此外,他還指出,未來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也將開發相應的價格指數,并開發相應的金融衍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