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Z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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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海關總署公告2015年第14號(關于取消打印出口貨物報關單證明聯〔出口退稅專用〕的公告 )》:對2015年5月1日(含)以后出口的貨物,海關不再簽發紙質出口貨物報關單證明聯(出口退稅專用),對2015年4月30日(含)之前的出口貨物,請相關企業在5月1日至5月31日到申報地海關打印紙質出口貨物報關單證明聯(出口退稅專用),原簽發紙質出口貨物報關單證明聯(出口退稅專用)系統將于6月1日起停止運行。但由于各地海關具體管理規定略有差異,建議與申報地海關做進一步確認。